課程名稱: 土地法 ( 1082期 )
學分: 3(下.單)
師資: 本校法律系黃佩玲老師
課程費用: 原價 9,000
上課日期: 2020-03-07 ~ 2020-07-04
上課時間: 週六 09:10~12:00
上課地點: 城中校區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招生名額: 50人(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線上報名: 2019-12-26 ~ 2020-02-25
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或大專資格者。
(參與國家特考皆需具大專以上學歷,但其中『地政士』僅高中畢業即可應考。此次本校所開設科目皆為「地政士」專業考試科目。)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08.12.26~109.02.05。
※學分專班網路報名流程:https://is.gd/5Xw7Vj
適合對象
欲選修此課程者,如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修習土地法、土地登記二科,及民法(概要)、土地行政、土地稅、土地測量四科中至少二科,合計在十二學分以上,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土地行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政業務一年以上,有證明文件。或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修習土地法、土地登記二科,及民法(概要)、土地行政、土地稅、土地測量四科中至少二科,合計在十二學分以上,並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土地行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政業務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即可申請全部「地政士」全部科目免試。申請全部科目免試者,其案件之審議,由考選部設地政士考試審議委員會辦理。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並報請考試院備查。前項審議結果,經核定准予全部科目免試者,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及格證書,並函內政部查照。
課程內容
ㄧ、教學目標:
本課程係讓初學者了解土地法暨相關法規體系及內涵,讓欲參加地政相關考試或實務工作上需使用者,瞭解土地法全貌並融會貫通,以順利通過考試或實務上運用。

二、教學大綱:
(一)總則:法令、地權、地權限制、公有土地、地權調整等。
(二)地籍:通則、地籍測量、土地總登記、土地權利變更登記等。
(三)土地使用:通則、使用限制、房屋及基地租用、耕地租用、荒地使用、土地重劃等。
(四)土地稅:通則、地價及改良物價、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土地改良物稅、土地稅之減免、欠稅等。
(五)土地徵收:通則、徵收程序、徵收補償等。
上課教材:老師自編講義
教學內容
※此科目為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之課程。
師資說明
.最高學歷: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博士
.專長領域:土地法,土地行政,土地測量
備註
一、學分班招生簡章有當學期詳細排課資料,請點選下載【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
二、欲報名者新生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備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學分班報名須知】。
三、折扣優惠:108.12.26~109.02.05,逾前述報名期間未額滿班次仍可繼續以現場報名方式繳交全額分費招收至滿班或開課當日截止。109/01/01元旦放假、109/01/11總統大選、109/01/23~02/03春節假期,不受理現場臨櫃報名,但可進行網路報名、繳件。
四、繳費方式:
    1.上傳報名應備資料:至推廣部網頁https://www.ext.scu.edu.tw 進入《學員專區》於《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選課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2.網路報名:至推廣部官網註冊《會員登入》,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3.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
五、臨櫃時間:
    *城中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
    *雙溪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15:40~19:00;週六08:40~12:30;週日不辦公 。
六、收費標準: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碩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4,500元,專業碩士學分班每1學分5,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自行購買。
七、退費規則:
       1.退費規則謹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2.如您所選修科目因人數不足未開班,本部將以手機簡訊通知是否轉班及辦理退費;如確定開班,請參照推廣部網頁所示時間到校上課,不再另行通知。
      3.報名選課後欲申辦加退選(或轉班改選)時,請攜帶繳費收據正本及學員證,親至推廣部櫃檯辦理;不受理口頭、便條等其它申請方式。加選(或轉班改選)需於新課程第2週上課前辦理完畢。
      4.若欲加選(或轉班改選)之科目已開課(或逾期報名者),缺課時數照常計算由學員自行負責,不得要求補課或退缺課部分費用。
      5.學員欲申請退選者,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還所繳學費的9成,並需攜帶繳費收據於開課前親至推廣部完成退費手續。
      6.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一週者,退還所繳學費的7成(依本課程正常上課時數計算,非學員實際到班時數)。
      7.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欲申請退費,退還所繳學費的5成(計算方式同前項)。
      8.在班時間已逾全期1/3者,則不予退費,亦不得再辦理退選。辦理後學員可自行上網確認所選修之科目是否正確。
      9.辦理加退選或退費請攜帶收據正本、身分證件正本,如為臨櫃實體刷卡者,尚需持卡人攜原信用卡與簽單正本親辦,無法由他人代辦;如為現金或線上刷卡雖可由他人代辦,但仍需雙方身分證件正本現場查核,缺件恕無法辦理。以信用卡繳費者以原信用卡刷退方式處理,無法退還現金。請於本部兩校區「辦公時間」內完成。
    10.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八、請學員留意開課日期,已達開班門檻之班別,除非另有通知,皆請準時到班上課。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https://web.sys.scu.edu.tw/default.asp,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本學期停課日期
※4/04、6/20本課程停課。
城中校區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電話:02-2311-1531 轉2756-2769 | 傳真:02-2375-4082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8:30~19:00 週六 9:0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