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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者。 ●如欲參與律師國考者,亦可選修【會計班】的「稅務法規」及【地政士班】的「土地法」等課程。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10/7/20~110/8/31。 ●學分專班網路報名流程:https://is.gd/5Xw7V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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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如有志參與律師、民間公證人或司法人員等國家考試者(需大學以上學歷,專科畢業不得應考),但本身並非相關科系畢業,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相關科目7科,且合計20學分以上(不動產估價只要6科18學分即可),經授課教師依規定給予及格分數,由東吳大學發給學分證明,即可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查詢 http://www.exam.gov.tw(請選取「法規動態」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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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開課目標:本課程之教學目標在於建立學生良好的刑法理論基礎與三階層犯罪結構體系概念:
一、本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並重,每章節之首均舉代表性案例作為導引,以深入淺出的方式體系性地講解刑法之重要概念、原理原則、基礎理論與各種學說爭議,並介紹我國法院相關實務判決、判例見解來作為理論印證與研討之標的。
二、以刑法總則所建立之三階層犯罪結構體系概念為體例,在案例引用與課程講解上強化與刑法分則各種犯罪類型的連結,使修課同學藉以掌握各種犯罪類型之實質內涵。惟限於授課時間因素,本課程將不會對所有刑法分則犯罪構成要件進行鉅細靡遺地講解,而係以結合刑法總則透過講授重要犯罪類型的方式來進行。
三、授課方式除儘量以案例來幫助同學理解並加深同學印象外,並期望藉由對相關案例之解析過程來增進修課同學對刑法的基礎能力
●授課計畫
●授課內容
1.刑法基本概念與罪刑法定原則 2.刑法的解釋與構成要件類型 3.構成要件該當性(一):客觀構成要件 4.構成要件該當性(二):主觀構成要件 5.違法性(一):概論、正當防衛、緊急避難 6.違法性(二):依法令行為、業務上正當行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7.有責性(一):罪責概念、責任能力、原因自由行為 8.有責性(二):罪責型態、禁止錯誤、容許構成要錯誤 9.期中考 10.未遂犯(一):未遂成立、不能未遂 11.未遂犯(二):終止未遂 正犯與共犯(一):區別正犯與共犯之理論(正犯理論) 12.正犯與共犯(二):間接正犯、共同正犯 13.正犯與共犯(三):教唆犯、幫助犯 14.過失犯 15.不作為犯 16.刑法分則重要犯罪類型(一) 17.刑法分則重要犯罪類型(二) 18.期末考 ●考核方式與比例:出席與平時成績 50%、期末評量 50 % ●上課教材:林書楷,刑法總則,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建議於確認開課後再行購書,如因故未開班或更換教材,退換貨等相關問題,請自行向廠商確認。 ●參考書目:林東茂,刑法綜覽,新學林出版公司。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恕無法扺免本校大學部畢業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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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開設目標:本校為服務更廣大的學員客群,特地邀請老師開設遠距教學課程,讓學員可以透過電腦網路或智慧型手機等傳輸媒體於上課時間登入上課網址,即可同步上課。 ●課程說明:刑法(C)本學期將全程採遠距教學方式授課,使用軟體為Microsoft Teams。 ●硬體需求:在硬體需求上請盡量以筆記型電腦進行課程,不建議使用發散式喇叭收聽課程、不建議使用手機話筒或電子裝置之內建麥克風,建議使用附麥克風式耳機,以保持課程中通話順暢,課程進行期間「請不要使用」公共場所提供之Wi-Fi,以維持課程順利進行。 ●重要訊息:與課程相關之事宜將透過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電子信箱及手機,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遠距教學課程是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為維護上課品質,上課期間請於網路訊號暢通之處進行,並請事先評估您的網路及設備是否合宜再行報名。請學員嚴格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教師授課內容不得錄音、錄影;亦不可將課程連結與非該班學員分享,如經查證屬實,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報名連結:https://www.ext.scu.edu.tw/courses2.php?gid=9a71cdf2-9e48-11ea-acb9-000c29ad6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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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說明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領域:刑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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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學分班招生簡章有當學期詳細排課資料及各項規定,請點選下載【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 ●欲報名者新生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備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學分班報名須知】。 ●折扣優惠:110/7/20~110/8/31,逾前述報名期間未額滿班次仍可繼續以現場報名方式繳交全額學分費招收至滿班或開課當日截止;【遠距教學】課程除外,其逾網路報名日期雖未額滿,皆不再接受報名。110/8/13~110/8/24暑期放假不受理現場臨櫃報名,但可進行網路報名、繳件。 ●繳費方式: •上傳報名應備資料:至推廣部網頁https://www.ext.scu.edu.tw 進入《學員專區》於《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選課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網路報名:至推廣部官網註冊《會員登入》,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 ●臨櫃時間: •城中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雙溪辦公時間:週二暨週四15:40~19:00;週六08:40~12:30;其餘時間不辦公。 ●收費標準: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碩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4,500元,專業碩士學分班每1學分5,000元。 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自行購買。 ●退費規則: •退費規則謹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如您所選修科目因人數不足未開班,本部將以手機簡訊通知是否轉班及辦理退費;如確定開班,請參照推廣部網頁所示時間到校上課,不再另行通知。 •報名選課後欲申辦加退選(或轉班改選)時,請攜帶繳費收據正本及學員證,親至推廣部櫃檯辦理;不受理口頭、便條等其它申請方式。加選(或轉班改選)需於新課程第2週上課前辦理完畢。 •若欲加選(或轉班改選)之科目已開課(或逾期報名者),缺課時數照常計算由學員自行負責,不得要求補課或退缺課部分費用。 •學員欲申請退選者,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還所繳學費的9成,並需攜帶繳費收據於開課前親至推廣部完成退費手續。 •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一週者,退還所繳學費的7成(依本課程正常上課時數計算,非學員實際到班時數)。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欲申請退費,退還所繳學費的5成(計算方式同前項)。 •在班時間已逾全期1/3者,則不予退費,亦不得再辦理退選。辦理後學員可自行上網確認所選修之科目是否正確。 •辦理加退選或退費請攜帶收據正本、身分證件正本,如為臨櫃實體刷卡者,尚需持卡人攜原信用卡與簽單正本親辦,無法由他人代辦;如為現金或線上刷卡雖可由他人代辦,但仍需雙方身分證件正本現場查核,缺件恕無法辦理。以信用卡繳費者以原信用卡刷退方式處理,無法退還現金。請於本部兩校區「辦公時間」內完成。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請學員留意開課日期,已達開班門檻之班別,除非另有通知,皆請準時到班上課。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https://web.sys.scu.edu.tw/default.asp,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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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停課日期 ●12/18、12/25、01/01、01/22本課程停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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