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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資格者。 如欲參與律師國考者,亦可選修【會學班】的「稅務法規」及【地政士班】的「土地法」等課程。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08.05.27~108.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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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如有志參與律師、民間公證人或司法人員等國家考試者(需大學以上學歷,專科畢業不得應考),但本身並非相關科系畢業,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相關科目7科,且合計20學分以上(不動產估價只要6科18學分即可),經授課教師依規定給予及格分數,由東吳大學發給學分證明,即可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查詢 http://www.exam.gov.tw(請選取「法規動態」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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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本課程主要在介紹國際法之基本概念,期能協助同學瞭解國際法之基本意涵,建立同學研究國際法之能力與興趣,並提供參與國家考試之必備知能。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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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1、國際法定義、性質與範圍 2、國際法淵源 3、國際法與國內法 4、條約 5、國際法主體 6、承認 7、國際法上的繼承 8、國籍、個人與人權 9、國際家的領土 10、海洋法 11、管轄及其豁免 12、國家責任 13、國家對外關係的機關 14、國際組織 15、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16、武力使用與國際人道法 ※考核方式與比例:出席與平時成績20%、期中評量40%、期末評量40 % ※上課教材:現代國際法,邱宏達 著,陳純一 修訂,三民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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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說明 學歷:廈門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專長:大陸法律制度、國際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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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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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停課日期 ※10/10本課程停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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