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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資格者。 如欲參與律師國考者,亦可選修【會學班】的「稅務法規」及【地政士班】的「土地法」等課程。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08.05.27~108.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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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如有志參與律師、民間公證人或司法人員等國家考試者(需大學以上學歷,專科畢業不得應考),但本身並非相關科系畢業,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相關科目7科,且合計20學分以上(不動產估價只要6科18學分即可),經授課教師依規定給予及格分數,由東吳大學發給學分證明,即可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查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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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一、 開課目的 「知識有價,使用付費」是當代人應有的行為準繩。「智慧財產權」也是現代文明國家受法律明文規定保護之權利,以鼓勵保護創新著作、發明,促進人類社會的進步,是現代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之一。智慧財產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或營業秘密等,一如有形資產土地、房屋、汽車等有價,同受法律保障,使用須授權付費。因之,身為現代文明的我們,使用任何財物,必須依法,循市場機制,使用付費。我們所有企業經營者和一般社會消費大眾,均不可盜用或仿冒他人商品及其智慧財產權,否則,要負侵害賠償或刑責。 二、 本課程將分十六個單元講授,包括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源起與發展概況(1單元)、專利法(5單元)、商標法(3單元)、著作權法(3單元)、營業秘密法(1單法)、植物種苗法(1單元)、商品標示法(1單元)及公平交易法(1單元)。 三、 以上智慧財產權法之講授要點,包括立法精神、目的、架構,與其實施相關細節。 四、 期盼青年學子們對我國整個智慧財產權法有個完整架構認識與瞭解,以落實我國智慧財產權之有效保護,促進人類社會更進步更繁榮。 ※上課教材:老師自編講義。 ※上課學員請記得自行攜帶小六法來上課!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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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一、專利法詳解 二、商標法詳解 三、著作權法詳解 四、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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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說明 .最高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律師高考及格 .現職:經濟部商業司司長 .個人經歷:商業司副司長、智慧財產局副局長、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教授級專家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空專講師 .專長領域:專利法,智慧財產權法,商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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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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