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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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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學歷: 高中職(含)以上 本課程授課對象為對基礎日語有興趣之社會大眾。 適合毫無日語基礎者修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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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本課程屬: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以開訓日為基準日),並符合計畫補助規定者。 知識: 本課程目標為為提供有志學習日文者最佳的全方位入門課程,就基礎日語的聽、說、讀、寫進行全方位訓練。除了日語五十音基礎發音(含平假名片假名書寫),也涵蓋了自我介紹、交換名片、數字、詢問電話、詢問生日、詢問時間、詢問年月日、購物詢問價錢,等簡易生活日語會話。 技能: 1. 日語五十音基礎:含五十音發音、平假名片假名閱讀、書寫。 2. 日語基礎會話:含自我介紹、數字、時間、年月日、購物詢問價格等。 學習成效: 課程首重教導正確的發音,讓學員說出自然流利之日語;加上密集的平假名片假名書寫訓練,讓學員有基礎的日語讀寫能力。搭配每次上課約5分鐘的隨堂測驗、加上期末五十音聽寫測驗及情境會話口說測驗,確保學員有跟上課程設定的學習進度。期待透過本課程,可以培育具備聽的懂、敢開口說、能讀能寫的基礎日語能力。並期待有志持續學習日語者可以藉此奠定基礎,繼續修讀相關課程向日本語能力測試N4~N5入門級別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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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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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說明 楊淑君老師 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碩士 東吳大學推廣部日文班教師 莊美娟老師 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碩士 東吳大學推廣部日文班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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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補助生參加步驟 ● 登錄「臺灣就業通」資料: 申請本計畫前,應申請登錄為「臺灣就業通」會員(電子郵件將作為後續訊息發佈通知重要管道,請務必確實填寫)。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 接獲繳費通知:
東吳大學推廣部會通知已線上報名者辦理繳費。如報名完成後48小時後仍未接獲繳費通知,敬請來電/來信確認。 ● 繳交費用: 依繳費通知以線上刷卡、虛擬帳號轉帳或臨櫃繳費。 訓練期間需按時到班簽到退,隨時攜帶身份證件接受勞動部分署不預告訪視,遵守我國相關法規、本校校規、本班訓練契約及本校管理要求。 ※報名請依照上面步驟,請勿跳過任1步驟。 說明事項 ● 訓練單位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於開訓日和學員簽訂訓練契約。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 缺席時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之補助(一般身份80%、全額補助生100%)。 ●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自費參加者請先洽本校承辦同仁確認後。 停課/補課 ● 課程如遇災害或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經核定後得擇適當時間實施補課或改實施遠距教學補足授課進度。 退費辦法 ● 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5%($462),餘95%退還學員。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50%($4,620)。但已逾訓練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未開班、未如期開班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因訓練單位因素,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 【諮詢專線】(02) 2311-1531轉2854 顏志佳先生(週一~週五 10:00~17:00) ● 【傳 真】(02) 2375-4082 ● 【電子郵件】cjyen@scu.edu.tw ● 【校 址】100006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 (請多利用電話或電子信件詢問、或事前致電確認可受理諮詢時段再前來現場。) ●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非學分班課程,不發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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