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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學士學分:公立、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或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大學資格者。 ●碩士學分:專科(副學士)畢業滿三年以上,或大學畢業,符合報考碩士資格者。 ●本課程預報期限:113/12/16~114/02/05。 ●學分附讀網路預報流程:https://is.gd/SoboW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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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欲申請轉任相關職系之公務人員。 ●有興趣報考相關職系或修讀本課程之一般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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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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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與本校正規生一起上課,詳細課程資訊請您於6月17日以後,至〔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查詢您欲選修的學系及課程後再至推廣部進行預選,因部分學系訂有課程選修規則,請詳閱後附的課程資料表,如無法遵守各學系規定者,恕無法受理報名。課程表代碼及教室位置請參考課程表使用說明。 ●推廣部現場未提供代查詢課程服務、或提供上網裝置/帳號,請自行查妥欲選修課程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繳交預選課表。 ●所選課程在本校通知繳費後、因事無法繳費修讀者請主動告知。因而佔用選讀名額影響他人選讀權益者,本校將保留日後不接受選讀申請之權力。 ●詳細課程資料,請點擊參閱招生簡章https://is.gd/Yqb36u。 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班授課期間停課日期 ●114/02/28(週五)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放假 ●114/03/31~04/06(週一~週日)東吳學術交流週暨民族掃墓節連假 ●114/05/01(週四)勞動節放假 ●114/05/30~05/31(週五~週六)端午節補假暨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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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說明 ●授課師資及授課大綱如有異動請參閱〔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資訊。 ●全學年課程未修讀第1學期,不得逕選第2學期課程。 ●若學系訂有課程擋修規定亦需配合。例:欲選修「日語會話(二)」,需曾修讀「日語會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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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報名須知 ●預選前詳閱此網頁【教學內容】中各學系預選規則,亦可至【相關資訊】中下載當期『招生簡章』詳閱之。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欲報名新生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各學系須備證明(依各學系預選規則所示)、1吋照片2張,以及『學系學分預選單』(舊生僅須備此單)等,再上傳報名應備資料-至推廣部網頁進入〔學員專區〕於《學系學分預選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預選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選修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期繳費、當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延期或轉讓上課。 ●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收費標準 課程證明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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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說明 ●依據【現職公職人員調任辦法】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20學分以上;其所修習科目,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專業科目,參酌調任職務之職系說明書所定工作性質及內容,計其學分。但科目相同或類似之學分應合併計算,最高以6學分為限。」 ●因此為協助現職公務人員取得不同職系專長,依據前述條款規劃「公務人員進修轉職系學分班」,其中各任用職系考試專業科目,可以透過本校學分專班或專班人數不足則以學系預選方式進行部分學分課程修讀,不僅可以培訓現職公務人員獲得相關職系所需之職能,更有利於日後申請職務調動或轉換。本校僅提供學分的修習,是否能符合轉職系單位需求還須依該單位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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