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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班成績】學分班學員領取學期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流程說明2021-11-05

 
學分班課程結束一至二周後可至本校〔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確認當學期成績(碩士班層級需一個月左右成績才會出來),請用msedge瀏覽器執行,登入系統學號是教務系統的學號,密碼預設是身分證後4碼,登入後點選〔我的檔案〕-〔學期成績查詢〕再輸入要查詢的學年學期即可(查詢當下須尚有選修學分班課程者。推廣部報名系統中的學號與教務系統不同,教務系統中學分班學號可向推廣部查詢,當學期新生則可於同系統中〔一般服務〕-〔新生學號查詢〕取得。
●符合學分證明取得資格規定者,推廣部會印製一份中文版的成績單及學分證明給學員,並會同步發簡訊跟E-mail 通知領取(學士班大約學期結束後二周,碩士班大約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左右),領取時請攜帶身分證件於城中校區辦公室櫃檯服務時間辦理(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晚上7點;週六上午9點~下午2點,週日不辦公);如要代領者,請攜帶雙方證件前來申辦。
不克前來親領者,可郵寄貼足44元掛號郵資的回郵信封(能平放A4紙張大小者)寄到〔100006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收〕,再依您回郵信封上的地址寄回。因郵寄證明有諸多不確定性風險,如地址錯漏、無人簽領或郵寄過程遺失及損毀等,皆須請學員自行評估、負責。
如欲申請英文版的成績單及學分證明等,或領取之證明遺失及另有他用者,皆請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置於〔學分班課程〕中『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