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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2月非學分班報名須知

非學分班(經常班)包含以下班別之課程:
日文班、韓文班、英文班、歐語班、東協語文、精緻生活、企貿課程、數位資訊學苑、線上課程。

本期課程標準期間: 
⇒114年02月10日(一)至 114年04月18日(五)

報名優惠期間:
⇒113年12月26日(四)至 114年01月15日(三)

 
★逾報名優惠期間,不論身份恕不再折扣,各班別之折扣方式請參見各班網頁公告★


報名方式

● 網路報名流程請參閱「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 現場臨櫃報名請留意「應備文件」及城中校區服務時間
● 外雙溪校區推廣部已終止服務


優惠方式

● 優惠方式請參閱「優惠說明-非學分班」。
● 請留意部分身份優待僅限臨櫃辦理,敬請備妥相關文件於「服務時間」臨櫃辦理。


轉班規定

● 轉班相關規定請參閱連結
● 本期轉班受理時間:114/01/16~114/02/24,請於「服務時間」申請轉班,週日不受理申請。
● 轉入課程僅限於「當期開放報名之非學分班課程」,亦不受理延期上課。
自願轉班申請以一次為限,逾期不再受理。已申請自願轉班者,恕不再受理退費申請。
 
退費規定

● 退費相關規定請參閱連結
● 報名課程如未達開班門檻,或因故課程未開班,則可辦理全額退費(亦可辦理轉班)。

● 本期「非8週課程」或「上課日期異於下表公告之課程」,退費時程以各班課程頁面之官網公告為準。
● 本期「上課週數為8週」之班別,退費時間請依下表為準:



 
課程開課時間 退所繳費用
之九成
退所繳費用
之七成
退所繳費用
之五成
上課日期
114.02.10
週一
上午
課程
114.02.10  10:00前 114.02.17  10:00前 114.03.03
週一
19:00前

 
114.02.10~114.04.07,8次。
(3.31本校學術交流週放假)
下午
課程
114.02.10  19:00前 114.02.17  19:00前
114.02.11
週二
上午
課程
114.02.11 10:00前 114.02.18  10:00前 114.02.11~114.04.08,8次。
(4.1本校學術交流週放假)
下午
課程
114.02.11 19:00前 114.02.18  19:00前
114.02.12
週三
上午
課程
114.02.12 10:00前 114.02.19  10:00前 114.02.12~114.04.09,8次。
(4.2本校學術交流週放假)
下午
課程
114.02.12  19:00前 114.02.19  19:00前
114.02.13
週四
上午
課程
114.02.13  10:00前 114.02.20 10:00前 114.03.10
週一
19:00前
114.02.13~114.04.17,8次。
(2.27碩士班考試、
4.3學術交流週放假)
下午
課程
114.02.13 19:00前 114.02.20 19:00前
114.02.14
週五
上午
課程
114.02.14  10:00前 114.02.21  10:00前 114.02.14~114.04.18,8次。
(2.28和平紀念日、
4.4學術交流週放假)
下午
課程
114.02.14  19:00前 114.02.21  19:00前
114.02.15
週六
上午
課程
114.02.15  10:00前 114.02.22  10:00前 114.03.03
週一
19:00前
114.02.15~114.04.12,8次。
(4.5學術交流週放假)
下午
課程
114.02.15 14:00前 114.02.22 14:00前
114.02.16
週 日 課 程
114.02.15 14:00前 114.02.22 14:00前 114.02.16~114.04.13,8次。
(4.6學術交流週放假)
 

注意事項

 1  學費不包含教材費,請依各班網頁公告之相關資訊自行購書。
 2  凡遇國定假日放假一天,課程皆已順延或擇期補課。
 3   課程如遇災害或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得擇適當時間實施補課或改實施遠距教學補足授課進度。學分班課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4  本校推廣部課程皆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得於結業後一年內自行付費申請本校推廣教育修讀證明,逾期恕不發放。此修讀證明非學分證明,不得據以申請抵免學分。
 5  若課程未達開班標準,本校推廣部有權決定不開班,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6  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7  上課教室排定後,本校保留更換教室之權益。亦保留過濾學員、因故臨時停課等之權益。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8  本校依菸害防制法禁止吸菸。
 9  凡報名本校推廣教育課程,需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供本校推廣部作為業務範圍內運用。本校保證不會將學員個人資料提供未經學員授權之第三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