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商業會計法(B) ( 1122期 )
學分: 2(下.單)
師資: 本校會計系陳文彬老師
課程費用: 原價 6,000
上課日期: 2024-02-21 ~ 2024-06-19
上課時間: 週三 18:25~20:10
上課地點: 城中校區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招生名額: 50人(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線上報名: 2023-12-18 ~ 2024-02-14
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資格者。
●欲選修此科目需已修過「初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一」。
●如欲參與會計師國考者,亦可選修【法學班】的「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商事法」等課程。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12/12/18~113/01/28。
●學分專班網路報名流程:https://is.gd/5Xw7Vj
適合對象
有志參與會計師等國家考試者,但本身非相關科系畢業,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考試院所規定之學分,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仍需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才能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https://www.exam.gov.tw/查詢(選取「法規動態」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參與國家特考皆需具大學以上學歷,而『地政士』高中畢業即可應考。
課程內容
本學期停課日期

●2/28、4/03、5/01

課程介紹

本課程以詳細介紹商業會計法條文釋義為主軸,有系統的方式介紹商業會計法相關個體、會計資訊之衡量與處理程序,使學生整合過去所學之會計相關課程,以加強其對公司會計資訊流程、公司治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會計資訊與法律遵循之瞭解,協助學生考試或就業達事半功倍的效果。

課程大綱

序號 課程大綱
1 總則及附則
2 會計憑證、帳簿及財務報表
3 會計事務處理程序
4 認列及衡量、損益計算 
5 決算與審核、罰則

考核方式與比例

出席與平時成績30 %、期中評30%、期末評量40%

教材資訊

上課教材:主要法規—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建議於確認開課後再行購書,如因故未開班或更換教材,退換貨等相關問題,請自行向廠商確認
參考法規—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參考書目—經濟部商業司商業會計法相關解釋


其他說明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恕無法扺免本校正規學制畢業學分。
師資說明
學歷:東吳大學會計系碩士
●現職:東吳大學會計系講師
領域:商業會計法、企業併購法規 
 
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退費比例 截止時間 備註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期限 113/02/21(三)19:00前 繳費後至開課日前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期限 113/03/06(三)19:00前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一週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期限 113/04/17(三)19:00前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

報名須知

●學分班當期招生簡章有詳細排課資料及各項規定,請至【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下載參閱。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新生報名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
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填寫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修讀學分班注意事
】。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學期繳費、當學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辦理延期或轉讓上課。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網路繳費:請先至推廣部官網註冊登入會員後,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上方【我要報名】進行線上報名。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再至推廣部網頁進入〔
學員專區〕於《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選課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收費標準

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依教師規定自行購買。

課程證明

●課程結束符合學分證明取得資格規定者,推廣部會印製一份中文版的成績單及學分證明給學員,領取說明請詳閱[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學分班學員領取學期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流程說明]。如領取後遺失或另有他用,請再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置於網頁〔學分班課程〕→『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修課教室請於上課前一天至「東吳大學推廣部官網首頁」之〔最新消息〕查看。
●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
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重要說明
報考會計師之必備學分為:「會計學(二)」或「中級會計學」、「成本與管理會計」、「審計學」等。此外「會計學(三)」、「稅務法規」及「商業會計法」與上述科目同為會計師高考考試科目。另可再加選「會計學(一)」、「初級會計學」、「財務報表分析」等科目。
   會計師應考資格:至少7學科,每科最多採計3學分,合計至少20學分以上。
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才能取得應考資格。欲於本校修讀會計師報考必備學分,須先修過「會計學(一)」或「初級會計學」才可選修其他會計學分班的科目。
城中校區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電話:02-2311-1531 轉2756-2769 | 傳真:02-2375-4082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8:30~19:00 週六 9:0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