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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具備報考大學資格者。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13/12/16~114/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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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對從事司法(檢察官、法官、律師、警察、調查官...等)相關工作者,可增加其職能。 ●另對鑑識科學感興趣之理工背景者,亦可增強對科學證據的正確認知! ●此課程為[刑案現場鑑識理論與實務]延伸課程,建議已上過謝老師上學期課程之學員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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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本學期停課日期 課程介紹 因此,本課程之教學目標係在教導學生,警察偵查犯罪必須秉持審慎的態度及實事求是的精神,以案件現場與犯罪有關連之人、事、時、地、物等為基礎,運用科學方法、器材設備及鑑識技術,蒐集、採取與鑑驗現場相關跡證,並綜合分析研究與犯罪現場相關的各項情況資料,再依「因果關係」、「經驗法則」及「邏輯思維」等方法,推理論證與研判重建案件發生經過,了解犯罪事實真相,發現嫌犯及證明犯行,作為犯罪偵查及司法審判之依據。 此外,刑案現場處理是一項專業的工作,經由現場之勘察分析及物證之蒐集檢驗,雖可以提供犯罪偵查重要的訊息,但整體犯罪偵查與司法審判是整合性的工作,非團隊合作難竟全功,必須結合司法、偵查、勘察、鑑定、法醫及其他專家意見,才能真正達到客觀、公正、科學、真實及勿枉勿縱之目標。 本課程之訓練目標及預期績效係規畫從刑事鑑識項目的介紹、犯罪現場的基本認識、刑案現場勘察步驟的瞭解、各種物證採證與檢驗技巧講解、犯罪現場分析與重建等循序漸進,透過不同犯罪型態的案例分析與討論方式,以及血跡型態實驗與刑案現場模擬實作等,讓學習者能充分了解刑案現場勘察的實務運作,以及如何運用刑事鑑識的技能,蒐集採取犯罪現場的各種物證,並綜合分析及研判重建案件發生經過,瞭解犯罪事實的真相。預期經過課程的訓練與學習,必能對學員的邏輯推理思維及司法實務工作大有助益。 課程大綱
教學方法
課程內容
考核方式與比例 教材資訊 ●參考書目: 1.刑案現場處理與採證,曾春僑、莊忠進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出版,2014年4月初版。 2.阿善師的告白─ 一位老探長的鑑識實錄,謝松善著,本事文化出版,2014年11月初版。 3.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李昌鈺口述、鄧洪整理,時報文化出版,1998年12月初版。 4.讓證據說話─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2,李昌鈺、劉永毅合著,時報文化出版,2000年8月初版。 5.重返犯罪現場─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3,李昌鈺、傑瑞‧拉比歐拉合著,時報文化出版,2002年3月初版。 6.破案關鍵─指紋、毛髮、血液、DNA,犯罪現場中不可不知的鑑識科學,陳用佛、鄒濬智、沈文聖合著,獨立作家出版,甲、2013年9月一版。 7.犯罪現場(Henry Lee’s Crime Scene Handbook),李昌鈺等合著,李俊億譯,商周出版,2003年7月。 8.刑案現場處理與重建,翁景惠著,書佑文化出版,2000年3月。 9.血跡噴濺痕,程曉桂、翁景惠合著、書佑文化出版、1997年10月。 10.Crime Scene(the ultimate guide to forensic science), Richard Platt, DK Publishhing, Inc.,2003. 其他說明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恕無法扺免本校正規學制畢業學分。 ●與課程相關事宜皆透過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電子信箱及手機,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請學員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教師授課內容不得錄音、錄影;亦不可將課程連結與非該班學員分享,如經查證屬實,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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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說明 ●學歷: •美國康乃狄克州紐海芬大學刑事科學碩士 •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刑事科學組碩士 ●現職: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教官 •財團法人李昌鈺博士物證科學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 ●經歷: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組技佐、技士、荐任技士、組長、技正兼組長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著作:阿善師的告白─ 一位老探長的鑑識實錄,謝松善著,本事文化出版,2014年11月初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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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報名須知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新生報名請準備報名應備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填寫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 ●報名繳費後請上傳您的報名應備資料,請參閱[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學期繳費、當學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辦理延期或轉讓上課。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收費標準 課程證明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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