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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113學年度第2學期[法律學系學士學分班]上課中訊息 ( 1132期 ) |
學分: |
0(下學期) |
上課日期: |
2025-02-17 ~ 2025-06-21 |
上課時間: |
週一 18:25~21:10、週二 18:25~21:10、週三 18:25~21:10、週四 18:25~21:10、週五 18:25~21:10、週六 08:10~16:00 |
招生名額: |
50人(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
線上報名: |
2024-12-16 ~ 2025-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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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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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對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有興趣者。 ●有志參與律師等國家考試者,但本身非相關科系畢業,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考試院所規定之學分,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即可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查詢http://www.exam.gov.tw(選取「法規動態」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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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113學年第2學期法律學系學士學分班上課中訊息公告 |
科目名稱 |
授課教師 |
星期 |
開課日期 |
備註 |
刑事訴訟法(C) |
黃鼎軒老師 |
四 |
113/12/18~114/04/24 |
課程已結束 |
民事訴訟法(C) |
江承欣老師 |
一 |
114/02/17~114/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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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B) |
張炳坤老師 |
一 |
114/02/24~114/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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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D)_遠距教學 |
張晏晟老師 |
二 |
114/02/25~114/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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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C)_遠距教學 |
林書楷老師 |
二 |
114/02/18~114/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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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B) |
蕭明峰老師 |
二 |
114/02/18~114/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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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B) |
靳邦忠老師 |
三 |
114/02/19~114/05/07 |
課程已結束 |
刑法(D)_遠距教學 |
洪兆承老師 |
三 |
114/02/19~114/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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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E) |
林彣鴻老師 |
三 |
114/03/05~11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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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B) |
張志偉老師 |
四 |
114/02/20~114/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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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 |
李 鎂老師 |
四 |
114/02/20~114/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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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緒論(B)_實體與遠距同步 |
陳旺聖老師 |
四 |
114/02/20~114/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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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D)_遠距教學 |
陳重陽老師 |
五 |
114/02/21~114/06/20 |
●5/30端午節補假停課,課程依進度調整。 |
公證法_遠距教學 |
陳重陽老師 |
六 |
114/02/22~114/06/21 |
●5/31端午節停課,課程依進度調整。 |
國際私法(B)_遠距教學 |
陳重陽老師 |
六 |
114/02/22~114/06/21 |
●5/31端午節停課,課程依進度調整。 |
刑事訴訟法(D) |
廖彥鈞老師 |
六 |
114/02/22~114/06/21 |
●5/31端午節停課,課程依進度調整。 |
刑事訴訟法(E)_遠距教學 |
林書楷老師 |
六 |
114/02/22~114/06/21 |
●5/31端午節停課,課程依進度調整。 |
●113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考時間原則訂於:114/06/09~114/06/14,但仍以各課程教師規定為準。
●114/06/16~114/06/21為教師彈性補充教學週。
●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學分班學期成績預計114/07/01開放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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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報名須知
●學分班當期招生簡章有詳細排課資料及各項規定,請至【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下載參閱。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新生報名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填寫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學期繳費、當學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辦理延期或轉讓上課。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網路繳費:請先至推廣部官網註冊登入會員後,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上方【我要報名】進行線上報名。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再至推廣部網頁進入〔學員專區〕於《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選課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收費標準
●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依教師規定於確定開課後自行購買。
課程證明
●課程結束符合學分證明取得資格規定者,推廣部會印製一份中文版的成績單及學分證明給學員,領取說明請詳閱[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學分班學員領取學期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流程說明]。如領取後遺失或另有他用,請再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置於網頁〔學分班課程〕→『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修課教室請於上課前一天至「東吳大學推廣部官網首頁」之〔最新消息〕查看。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為免課程期間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以罰鍰。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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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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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8:30~19:00 週六 9: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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