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111學年度第2學期公務人員進修轉職系學分班[學分專班] ( 1112期 )
學分: 6(下學期)
師資: 本校專業師資群
課程費用: 原價 18,000
上課日期: 2023-02-13 ~ 2023-06-17
上課時間: 週一 18:25~22:05、週二 18:25~22:05、週三 18:25~22:05、週四 18:25~22:05、週五 18:25~22:05、週六 08:10~17:00
招生名額: 5人(人數未達1人不開班)
線上報名: 2022-12-19 ~ 2023-02-05
報名資格
●學士學分:公立、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或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大學資格者。
●碩士學分:專科(副學士)畢業滿三年以上,或大學畢業,符合報考碩士資格者。

適合對象
●欲申請轉任相關職系之公務人員。
●有興趣修讀本課程或申請報考相關職系之一般民眾。
課程內容
 
學分專班 報名日期 上課日期
111/12/19~112/01/15 112/02/13~112/06/17
(依各課程實際上課期間為準)
教學內容
●詳細課程資料,請點擊參閱招生簡章https://is.gd/Yqb36u

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班授課期間停課日期
●112/02/18(週六)全國各機關補上課停課
●112/02/27~112/02/28(週一~二)和平紀念日停課
●112/03/25(週六)全國各機關補上課停課
●112/03/30~112/04/05(週四~週三)東吳學術交流週暨民族掃墓節放假
●112/05/01(週一)勞動節放假
●112/06/17(週六)全國各機關補上班停課
師資說明
●詳細師資資料,請點擊參閱招生簡章https://is.gd/Yqb36u
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退費比例 截止時間 備註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期限 週一至週六上午班10:00前 繳費後至開課日前
週一至週六下午班14:00前
週一至週六晚間班14:00前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期限 週一至週六上午班10:00前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一週
週一至週六下午班14:00前
週一至週六晚間班14:00前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期限 週一至週六上午班10:00前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
週一至週六下午班14:00前
週一至週六晚間班14:00前

報名須知

●學分班當期招生簡章有詳細排課資料及各項規定,請至【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參考。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新生報名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
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填寫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期繳費、當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延期或轉讓上課。
●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網路繳費:請先至推廣部官網註冊登入會員後,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上方【我要報名】進行線上報名。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上傳報名應備資料:至推廣部網頁進入〔
學員專區〕於《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選課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收費標準

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自行購買。

課程證明

●課程結束符合學分證明取得資格規定者,推廣部會印製一份中文版的成績單及學分證明給學員,領取說明請詳閱[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學分班學員領取學期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流程說明]。如領取後遺失或另有他用,請再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置於網頁〔學分班課程〕→『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修課教室請於上課前一天至「東吳大學推廣部官網首頁」之〔最新消息〕查看。
●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
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重要說明
依據【現職公職人員調任辦法】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20學分以上;其所修習科目,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專業科目,參酌調任職務之職系說明書所定工作性質及內容,計其學分。但科目相同或類似之學分應合併計算,最高以6學分為限。」
因此為協助現職公務人員取得不同職系專長,依據前述條款規劃「公務人員進修轉職系學分班」,其中各任用職系考試專業科目,可以透過本校學分專班或專班人數不足則以學系預選方式進行部分學分課程修讀,不僅可以培訓現職公務人員獲得相關職系所需之職能,更有利於日後申請職務調動或轉換。本校僅提供學分的修習,是否能符合轉職系單位需求還須依該單位之規定辦理。
城中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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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311-1531 轉2756-2769 | 傳真:02-2375-4082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8:30~19:00 週六 9:0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