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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B)_[實體與遠距同步] ( 1132期 ) |
學分: |
3(下.單) |
師資: |
本校法律系李鎨澂老師 |
課程費用: |
原價 9,000 |
上課日期: |
2025-04-10 ~ 2025-07-17 |
上課時間: |
週四 18:25~21:40 |
上課地點: |
城中校區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
招生名額: |
50人(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
線上報名: |
2025-03-08 ~ 2025-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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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資格者。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14/03/08~114/03/25。 ●本課程非專技高考律師列抵學分科目,是國家考試科目。 ●學分專班網路報名流程:https://is.gd/5Xw7V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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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對本課程有興趣或欲報考律師國考者,此課程為考試科目(非報考律師資格抵免學分科目),歡迎選修。 ●這是適合所有人學習的課程。不僅適合國家考試的同學,或者社會人士想進修、增加公民素養,學習憲法與地緣政治關聯知識,都歡迎來學習。 本堂憲法課,會不斷舉出時事案例,間或國際情勢比較,來解說憲法學理,使同學從生活中掌握憲法,進而更能掌握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歡迎大家來學習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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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本學期停課日期
●5/01
開課說明
訓練目標 |
適合所有人,不僅對於參加國家考試,想學習行政法,而必須先掌握憲法知識的同學;或者社會人士想進修、增加公民素養,學習憲法與地緣政治關聯知識,都歡迎來學習。 |
學習憲法的用處,不只是瞭解兩項現代國家的支柱:「國家機關組織」與「基本人權」,奠定行政法的學習基礎,更是為了明瞭國內政治的來龍去脈,並看清兩岸與國際的大勢。也就是說,憲法與憲政運作的知識,是一種用來分析政治力量博弈的理性工具;掌握了憲法這門分析工具,除了幫助考試解題之外,更有助於撥清政局迷霧,作為從事記者、或其他文字或影音工作者的基礎知識。 |
課程總說明 |
在國家機關組織方面,中華民國在民國86年(1997)修憲之後,真正確立了「半總統制」:總統由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出(1994年修憲,1996年施行)。然而自我國於民國35年制憲以來,行政院長一直是總統提名,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後,始得任命;是以立法院的同意,才是行政院長得以施政的關鍵。因此我國憲法原始條文,具有濃厚議會內閣制的特色。直至上述的民國86年修憲之後,行政院長方不再需要立法院的同意,半總統制於焉成形。這是與我國制憲的本文,最大的差異所在。 |
然而從此之後,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真可任意獨行,完全不顧立法院政黨生態嗎?當然不行!因為憲法上,行政院長要向立法院負責,而不是向總統負責,這正是半總統制令人著迷,卻又困擾的奧妙之處。作為我國所仿效的半總統制藍本,1958年的法國第五共和,總統任命總理(行政院長),在總統與總理互為政敵,而總理掌握國會多數席次時,總統再怎麼不情願,也必須任命他的政敵出任總理,法國人稱此為「左右共治」,迄今已發生過三次(1986-1988,1993-1995,1997-2002)。法國馬克宏總統2024年7月國會解散重選,慘敗,導致2024/12/03,他任命的巴尼爾總理,遭到倒閣,這是1962年以來,第二位被倒閣成功的總理。這表示,半總統制的總統總理,若無法掌握國會多數,就是無水之魚。這對吾國目前局勢,也深具比較啟發意義。李老師針對此點,有兩篇媒體投書,詳細解說,請見:
半總統制缺乏國會多數的總統總理,如無水之魚:2024/12/17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92451
貝魯智窮計絕,馬克宏前途多艱:2024/12/30
https://www.storm.mg/article/5300500?mode=whole。 |
而1958年,戴高樂將軍「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諸葛亮『出師表』),所制定的第五共和憲法,為何會走出半總統制的特色,而為許多國家(包括我國)所仿效?這些自然是課堂講解的重點。 |
回到吾國來看,2024年一月的選舉,賴清德以不到半數的40.05 %當選總統。立法院內,民進黨51席、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三黨皆未過半席次。因此總統賴清德是「雙少數」總統,不僅總統得票未達半數,也無法掌握國會席次。情況與2000—2008的陳水扁總統類似,但這次的立法院三黨互動情勢、兩岸關係、國際環境,卻比24年前更加複雜而險峻。「國會調查權」系列改革法案,行政院因為民進黨在立院過不了半數,2024/06/21提請覆議失敗;隨後在2024/10/25,憲法法庭於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做成悉數有利於行政院的判決,將原應立法權不可分割之調查權措施,宣告違憲。這種見解,與大部分民主先進國家之國會調查權範圍,明顯不符。在比較法與國內法上,相當值得探討。另外,2024/12/20,立法院通過: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選舉罷免法,此三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氣急敗壞,要推動全國大罷免國民黨立委,尤其罷免立院院長韓國瑜。凡此種種,在憲法上評價如何,都是課堂上討論到的課題。 |
在基本人權方面,例如2020年2月,衛福部開記者會,僅以官員口頭宣示的方式,便即下令禁止六萬餘名國內醫事人員出國。衛福部官員此舉,有沒有憲法、或法律上的依據?若無根據,有無違憲違法之虞?又例如,113年憲判字第8號,形式上保留死刑合憲,但實質上等於淘空、廢止死刑的作法,對於死刑犯,以及被害者家屬之人權,意義又何在?均值得討論。 |
課程大綱
項次 |
課程大綱 |
一、 |
憲法的意義與功用;我國制定憲法與修憲的大致經過;我國五權憲法的屬性,與憲政體制特色 |
二、 |
人民基本權利:基本人權總論;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依法行政原則;與重要基本人權各論 |
三、 |
國家機關組織之一:我國半總統制的特徵;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之互動關係;監察院對於官員與決算的監督 |
四、 |
國家機關組織之二:司法功能;憲法訴訟制度介紹、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的導讀;考試院力求文官中立、考試專業 |
五、 |
憲法與兩岸關係、憲法與國際關係 |
考核方式與比例
●平時出席 20 %、期末考 80 %
教材資訊
●上課教材:中華民國憲法精義;作者:呂炳寬、項程華、楊智傑,五南出版社,2023年8版(最新版)。建議於確認開課後再行購書,如因故未開班或更換教材,退換貨等相關問題,請自行向廠商確認。上課時,李老師還會補充若干資料與講義。
其他說明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恕無法扺免本校正規學制畢業學分。
●與課程相關事宜皆透過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電子信箱及手機,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請學員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教師授課內容不得錄音、錄影;亦不可將課程連結與非該班學員分享,如經查證屬實,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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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授課方式
●遠距教學採同步或非同步上課,師生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且課程時數1/2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如教師於課堂中另有授課方式規定,以授課教師講解為據。學員缺課恕無法提供補課。
軟體需求
●遠距課程將使用東吳大學「暢課平台(TRONCLASS)」以及「Microsoft Teams」,上課前會由課程承辦提供相關操作說明,有興趣參與課程學員亦可先熟悉軟體操作方式。
●本課程將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為維護上課品質,上課期間請於網路訊號暢通之處進行!請先自行評估網路及設備是否可行,再進行報名。
硬體需求
✘ 不建議使用發散式喇叭收聽課程。
✘ 不建議使用手機話筒或電子裝置之內建麥克風。
✔ 建議以筆記型電腦進行課程。
✔ 強烈建議使用附麥克風式耳機,以保持課程中通話順暢。
✔ 課程進行期間「請不要使用」公共場所提供之Wi-Fi,以維持課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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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說明
●學歷:巴黎第二大學比較法碩士、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東吳大學法學博士生
●現職:東吳大學法律系講師
●經歷: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特約研究員、民間智庫兼職、多次出席立法院公聽會提供立法意見、接受法國公營主流媒體 France 24 的數次訪問
●專長:中華民國憲法、行政法
●個人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615669575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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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退費比例 |
截止時間 |
備註 |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期限 |
114/04/10(四)19:00前 |
繳費後至開課日前 |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期限 |
114/04/17(四)19:00前 |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一週 |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期限 |
114/05/29(四)19:00前 |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 |
報名須知
●學分班當期招生簡章有詳細排課資料及各項規定,請至【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下載參閱。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新生報名請準備報名應備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填寫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
●報名繳費後請上傳您的報名應備資料,請參閱[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學期繳費、當學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辦理延期或轉讓上課。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網路繳費:收到繳費通知者請先至推廣部官網註冊登入會員後,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上方【我要報名】進行線上報名。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收費標準
●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依教師規定自行購買。
課程證明
●課程結束符合學分證明取得資格規定者,推廣部會印製一份中文版的成績單及學分證明給學員,領取說明請詳閱[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學分班學員領取學期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流程說明]。如領取後遺失或另有他用,請再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置於網頁〔學分班課程〕→『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實體上課教室請於上課前一天至「東吳大學推廣部官網首頁」之〔最新消息〕查看。
●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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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說明 ●考試院考選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三條第二款: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具下列資格,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本考試: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
司法官應考資格:至少2科,每科目至少2學分。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才能取得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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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校區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電話:02-2311-1531 轉2756-2769 | 傳真:02-2375-4082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8:30~19:00 週六 9: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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