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分專班CREDIT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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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C)_[遠距教學]( 1122期 )

  • 師資本校法律系林書楷老師
  • 課程費用9,000
  • 上課日期2024-02-20
  • 上課時間週二 18:25~21:10
  • 學分3(下.單)

線上報名:2023-12-18 ~ 2024-02-15

優惠辦法

優惠日期2023-12-18 ~ 2024-01-28 ●新生(或逾1年無修課記錄者)報名優惠日期內可享95折優待。推廣部舊生(1年內有修課記錄者)、本校師生等身份於報名優惠日期內均享9折優待。詳細優惠辦法請參閱學分班報名須知。
●各班次逾優惠日期後,若尚有名額可以「定價」採「現場報名」方式招收至滿班或開課當日。【遠距教學】課程逾網路報名日期雖未額滿,皆不再接受報名。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報名且成績達一定標準者,可享學分費8成的補助。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請點擊【https://is.gd/Jioi5p】。

  • 課程名稱

    刑法(C)_[遠距教學]

  • 上課日期

    2024-02-20 ~ 2024-06-18
    週二 18:25~21:10

  • 課程費用

    原價 9,000

  • 招生名額

    50人(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 報名資格

    ●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者。
    ●如欲參與律師國考者,亦可選修【會計班】的「稅務法規」及【地政士班】的「土地法」等課程。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12/12/18~113/01/28。
    ●學分專班網路報名流程:https://is.gd/5Xw7Vj

  • 適合對象

    有志參與律師、民間公證人、司法人員等國家考試者,但本身非相關科系畢業,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考試院所規定之學分,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仍需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才能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https://www.exam.gov.tw/查詢(選取「法規動態」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參與國家特考皆需具大學以上學歷,而『地政士』高中畢業即可應考。

課程內容

本學期停課日期

●4/02

課程介紹

本課程之教學目標在於建立學生良好的刑法理論基礎與三階層犯罪結構體系概念:
一、本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並重,每章節之首均舉代表性案例作為導引,以深入淺出的方式體系性地講解刑法之重要概念、原理原則、基礎理論與各種學說爭議,並介紹我國法院相關實務判決、判例見解來作為理論印證與研討之標的。
二、以刑法總則所建立之三階層犯罪結構體系概念為體例,在案例引用與課程講解上強化與刑法分則各種犯罪類型的連結,使修課同學藉以掌握各種犯罪類型之實質內涵。惟限於授課時間因素,本課程將不會對所有刑法分則犯罪構成要件進行鉅細靡遺地講解,而係以結合刑法總則透過講授重要犯罪類型的方式來進行。
三、授課方式除儘量以案例來幫助同學理解並加深同學印象外,並期望藉由對相關案例之解析過程來增進修課同學對刑法的基礎能力

課程大綱

 
序號 課程內容 時數
1 刑法基本概念與罪刑法定原則 (4小時)
2   刑法的解釋與構成要件類型 (4小時)
3   構成要件該當性              (8小時)
4   違法性                  (8小時)
5   有責性(罪責)              (8小時)
6   未遂犯                  (6小時)
7   正犯與共犯                (10小時)
8   過失犯                  (4小時)
9   不作為犯                  (4小時)
10   刑法分則重要犯罪類型  (8 小時)

課程內容

序號 課程內容
 1 刑法基本概念與罪刑法定原則
 2 刑法的解釋與構成要件類型
 3 構成要件該當性(一):客觀構成要件
 4 構成要件該當性(二):主觀構成要件
 5 違法性(一):概論、正當防衛、緊急避難
 6 違法性(二):依法令行為、業務上正當行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7 有責性(一):罪責概念、責任能力、原因自由行為
 8 有責性(二):罪責型態、禁止錯誤、容許構成要錯誤
 9 期中考
10 未遂犯(一):未遂成立、不能未遂
11 未遂犯(二):終止未遂
  正犯與共犯(一):區別正犯與共犯之理論(正犯理論)
12 正犯與共犯(二):間接正犯、共同正犯
13 正犯與共犯(三):教唆犯、幫助犯
14 過失犯
15 不作為犯
16 刑法分則重要犯罪類型(一)
17 刑法分則重要犯罪類型(二)
18 期末考

考核方式與比例

出席與平時成績 50%、期末評量 50 %

教材資訊

●上課教材:林書楷著,刑法總則,增訂六版,2022年,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建議於確認開課後再行購書,如因故未開班或更換教材,退換貨等相關問題,請自行向廠商確認。
●參考書目:林東茂,刑法綜覽,新學林出版公司。


其他說明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恕無法扺免本校正規學制畢業學分。

教學內容

授課方式

全程採同步遠距教學方式授課,不用到校面授或應試,缺課不提供補課。

軟體需求

●上課前由課程承辦提供「Microsoft Teams」相關操作說明,有興趣參與課程學員亦可先熟悉相關軟體操作方式。
●本課程將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為維護上課品質,上課期間請於網路訊號暢通之處進行!請先自行評估網路及設備是否可行,再進行報名。


硬體需求

✘ 不建議使用發散式喇叭收聽課程。
✘ 不建議使用手機話筒或電子裝置之內建麥克風。
✔ 建議以筆記型電腦進行課程。
✔ 強烈建議使用附麥克風式耳機,以保持課程中通話順暢。
✔ 課程進行期間「請不要使用」公共場所提供之Wi-Fi,以維持課程順利進行。


重要訊息

●與課程相關事宜皆透過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電子信箱及手機,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請學員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教師授課內容不得錄音、錄影;亦不可將課程連結與非該班學員分享,如經查證屬實,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師資說明

本校法律系林書楷老師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領域:刑法刑事訴訟法

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退費比例 截止時間 備註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期限 113/02/20(二)19:00前 繳費後至開課日前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期限 113/02/27(二)19:00前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一週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期限 113/04/09(二)19:00前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

報名須知

●學分班當期招生簡章有詳細排課資料及各項規定,請至【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下載參閱。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新生報名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
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填寫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學期繳費、當學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辦理延期或轉讓上課。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網路繳費:請先至推廣部官網註冊登入會員後,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上方【我要報名】進行線上報名。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再至推廣部網頁進入〔
學員專區〕於《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選課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收費標準

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依教師規定自行購買。

課程證明

●課程結束符合學分證明取得資格規定者,推廣部會印製一份中文版的成績單及學分證明給學員,領取說明請詳閱[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學分班學員領取學期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流程說明]。如領取後遺失或另有他用,請再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置於網頁〔學分班課程〕→『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修課教室請於上課前一天至「東吳大學推廣部官網首頁」之〔最新消息〕查看。
●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
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重要說明
報考律師之必備學分為:「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等。此外「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強制執行法」、「國際私法」及「中華民國憲法」等與上述科目同為律師高考考試科目。另亦可再加選「商事法」等科目。但「中華民國憲法」不是採計學分科目。
 另外修習法律系學士學分班可同時取得【民間公證人】之報考資格。律師應考資格:至少7科,每科目最多採計3學分,合計至少20學分以上。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才能取得應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