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分專班CREDIT COURSE

民法概要( 1122期 )

  • 師資本校法律系陳旺聖老師
  • 課程費用9,000
  • 上課日期2024-02-24
  • 上課時間週六 09:10~12:00
  • 學分3(下.單)

線上報名:2023-12-18 ~ 2024-02-18

優惠辦法

優惠日期2023-12-18 ~ 2024-01-28 ●新生(或逾1年無修課記錄者)報名優惠日期內可享95折優待。推廣部舊生(1年內有修課記錄者)、本校師生等身份於報名優惠日期內均享9折優待。詳細優惠辦法請參閱學分班報名須知。
●各班次逾優惠日期後,若尚有名額可以「定價」採「現場報名」方式招收至滿班或開課當日。【遠距教學】課程逾網路報名日期雖未額滿,皆不再接受報名。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報名且成績達一定標準者,可享學分費8成的補助。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請點擊【https://is.gd/YxB1yp】。

  • 課程名稱

    民法概要

  • 上課日期

    2024-02-24 ~ 2024-06-22
    週六 09:10~12:00

  • 課程費用

    原價 9,000

  • 上課地點

    城中校區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 招生名額

    50人(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 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者。本校所開設科目皆為「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專業科目。)
    ●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12/12/18~113/01/28。
    ●學分專班網路報名流程:https://is.gd/5Xw7Vj

  • 適合對象

    ●歡迎有志想學習法律之人,或欲參加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之人,修讀本課程。

課程內容

本學期停課日期

●4/06

課程介紹

民法概要,是不動產經紀人的考科之一,得以概觀之方式瞭解民法體例之構成。為使同學們有效率、有興趣學習民法,教學與學習上,則須有其一套方法。本課程將以權利為中心所構成之軸線,就核心單元解構法律關係,對於抽象之民法條文予以具體化,化繁為簡,以系統講授及討論等之方式說明民法之概念,與分析民法之案例。透過本課程之進行,修課同學應能對於民法有基礎之認識,且得以培養邏輯推理之思維與生活紛爭事實判斷之能力,甚對於準備不動產經紀人之考試有所助益!

課程大綱

 人類生活與民事法律息息相關,以人之一生而言,舉凡出生、死亡、飲食、搭乘交通工具、購物(生活用品、汽車、機車、不動產等)、租屋、車禍、就業、商業行為、財務周轉、訂(結)婚、生兒育女、遺產繼承等事宜皆於民法有所規範。而我國民法為五編制之體例,分別為總則編(第1條至第152條)、債編(通則第153條至第344條、各種之債第345條至第756條之9)、物權編(第757條至第966條)、親屬編(第967條至第1137條)、繼承編(第1138條至第1225條),乃以人民私法上之權利義務關係為規範核心。
透過「民法概要」3學分之課程,將以體系化之思維就民法之整體面貌及其重要觀念進行介紹,尤以權利之主體、權利之客體、權利之變動、權利之行使所形成之軸線為扼要之講解,且就常見之案例進行分析。課程之內容,主要如下:
  課程內容
1 建構法律、民法概要之體系;
2 權利體系、自然人(權利主體1);
3 法人(權利主體2);
4 權利客體、法律行為;
5 代理、時效制度;
6 契約法總論;
7 有名契約(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借貸、僱傭、委任、居間、合夥);
8 債之發生原因(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9 債之標的、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移轉、消滅;
10 物權通則、所有權(不動產所有權、共有)、占有;
11 用益物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典權);
12 擔保物權(抵押權);
13 身分關係(親屬編之夫妻財產制、繼承編之遺產繼承)。

考核方式與比例

期中考25%,期末考35%,出缺席10%,課堂表現20%,隨堂測驗10%

教材資訊

1. 上課指定教材
    (1) 教師自編講義。
    (2) 新學林小六法(2024年3月)。
    (3) 李淑明,民法基礎五講,元照,最新版。
2. 其他參考書
    (1) 陳聰富,民法概要,元照,2021年修訂15版。
    (2) 鄭冠宇,民法概要,新學林,2021年。
    (3) 詹森林、馮震宇、林誠二、陳榮傳、林秀雄,民法概要,五南,2020年十五版。
    (4) 李淑明,民法入門,元照,2020年修訂十三版。
    (5) 徐美貞,民法概要,五南,2019年。

其他說明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恕無法扺免本校正規學制畢業學分。

師資說明

本校法律系陳旺聖老師
學歷:中國文化大學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生 
經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講師、中國文化大學校友會理事
專長:民法物權、民法總則、民事財產法、都市更新法制、法學方法論

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退費比例 截止時間 備註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期限 113/02/24(六)10:00前 繳費後至開課日前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期限 113/03/02(六)10:00前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一週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期限 113/04/13(六)10:00前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

報名須知

●學分班當期招生簡章有詳細排課資料及各項規定,請至【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下載參閱。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新生報名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
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填寫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學期繳費、當學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辦理延期或轉讓上課。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網路繳費:請先至推廣部官網註冊登入會員後,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上方【我要報名】進行線上報名。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再至推廣部網頁進入〔
學員專區〕於《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選課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收費標準

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依教師規定自行購買。

課程證明

●本課程結束後會給予成績及格學員中文版各一份成績單及學分證明,推廣部會以手機簡訊方式通知領取,如領取後遺失或另有他用,請再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置於〔學分班課程〕中『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修課教室請於上課前一天至「東吳大學推廣部官網首頁」之〔最新消息〕查看。
●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
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重要說明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專業科目:「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不動產估價」、「民法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