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課程大綱
| 序號 | 課程內容 |
| 1. | 導論:商標法與其他智慧財產權法的關係 |
| 2. | 商標之註冊與類型(傳統商標與非傳統商標) |
| 3. | 商標註冊之積極要件:識別性與第二意識 |
| 4. | 商標註冊之消極要件 |
| 5. | 商標近似及混淆誤認之虞 |
| 6. | 商標權效力,範圍 |
| 7. | 商標權之限制(誠信使用,合理使用,善意先使用,耗盡原則) |
| 8. | 商標之使用 |
| 9. | 商標異議,評定與廢止 |
| 10. | 商標權侵害之救濟 |
考核方式與比例
教材資訊
其他說明

優惠日期2025-12-22 ~ 2026-01-26
●新生(或逾1年無修課記錄者)報名優惠日期內可享95折優待。推廣部舊生(1年內有修課記錄者)、本校師生等身份於報名優惠日期內均享9折優待。詳細優惠辦法請參閱學分班報名須知。
●各班次逾優惠日期後,若尚有名額可以「定價」採「現場報名」方式招收至滿班或開課當日。【遠距教學】課程逾網路報名日期雖未額滿,皆不再接受報名。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報名且成績達一定標準者,可享學分費8成的補助。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請點擊【https://is.gd/YxB1yp】。
2026-02-25 ~ 2026-06-24
週三 18:25~20:10
原價 6,000
50人(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者。
●如欲參與律師國考者,亦可選修【會計班】的「稅務法規」及【地政士班】的「土地法」等課程。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14/12/22~115/01/26。
●學分專班網路報名流程:https://is.gd/5Xw7Vj
有志參與律師、民間公證人、司法人員等國家考試者,但本身非相關科系畢業,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考試院所規定之學分,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仍需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才能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https://www.exam.gov.tw/查詢(選取「法規動態」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參與國家特考皆需具大學以上學歷,而『地政士』高中畢業即可應考。
| 序號 | 課程內容 |
| 1. | 導論:商標法與其他智慧財產權法的關係 |
| 2. | 商標之註冊與類型(傳統商標與非傳統商標) |
| 3. | 商標註冊之積極要件:識別性與第二意識 |
| 4. | 商標註冊之消極要件 |
| 5. | 商標近似及混淆誤認之虞 |
| 6. | 商標權效力,範圍 |
| 7. | 商標權之限制(誠信使用,合理使用,善意先使用,耗盡原則) |
| 8. | 商標之使用 |
| 9. | 商標異議,評定與廢止 |
| 10. | 商標權侵害之救濟 |
| 退費比例 | 截止時間 | 備註 |
|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期限 | 115/02/25(三)19:00前 | 繳費後至開課日前 |
|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期限 | 115/03/04(三)19:00前 |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一週 |
|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期限 | 115/04/15(三)19:00前 |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