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停課日期
●4/05、5/31
課程介紹
民法概要,是不動產經紀人的考科之一,得以概觀之方式瞭解民法體例之構成。為使同學們有效率、有興趣學習民法,教學與學習上,則須有其一套方法。本課程將以權利為中心所構成之軸線,就核心單元解構法律關係,對於抽象之民法條文予以具體化,化繁為簡,以系統講授及討論等之方式說明民法之概念,與分析民法之案例。透過本課程之進行,修課同學應能對於民法有基礎之認識,且得以培養邏輯推理之思維與生活紛爭事實判斷之能力,甚對於準備不動產經紀人之考試有所助益!
課程大綱
人類生活與民事法律息息相關,以人之一生而言,舉凡出生、死亡、飲食、搭乘交通工具、購物(生活用品、汽車、機車、不動產等)、租屋、車禍、就業、商業行為、財務周轉、訂(結)婚、生兒育女、遺產繼承等事宜皆於民法有所規範。而我國民法為五編制之體例,分別為總則編(第1條至第152條)、債編(通則第153條至第344條、各種之債第345條至第756條之9)、物權編(第757條至第966條)、親屬編(第967條至第1137條)、繼承編(第1138條至第1225條),乃以人民私法上之權利義務關係為規範核心。
透過「民法概要」3學分之課程,將以體系化之思維就民法之整體面貌及其重要觀念進行介紹,尤以權利之主體、權利之客體、權利之變動、權利之行使所形成之軸線為扼要之講解,且就常見之案例進行分析。課程之內容,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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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
1 |
建構法律、民法概要之體系; |
2 |
權利體系、自然人(權利主體1); |
3 |
法人(權利主體2); |
4 |
權利客體、法律行為; |
5 |
代理、時效制度; |
6 |
契約法總論; |
7 |
有名契約(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借貸、僱傭、委任、居間、合夥); |
8 |
債之發生原因(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
9 |
債之標的、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移轉、消滅; |
10 |
物權通則、所有權(不動產所有權、共有)、占有; |
11 |
用益物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典權); |
12 |
擔保物權(抵押權); |
13 |
身分關係(親屬編之夫妻財產制、繼承編之遺產繼承)。 |
考核方式與比例
期中考25%,期末考35%,出缺席10%,課堂表現20%,隨堂測驗10%。
教材資訊
1. 上課指定教材
(1) 教師自編講義。
(2) 新學林小六法(2024年3月)。
(3) 李淑明,民法基礎五講,元照,最新版。
建議於確認開課後再行購書,如因故未開班或更換教材,退換貨等相關問題,請自行向廠商確認。
2. 其他參考書
(1) 陳聰富,民法概要,元照,2021年修訂15版。
(2) 鄭冠宇,民法概要,新學林,2021年。
(3) 詹森林、馮震宇、林誠二、陳榮傳、林秀雄,民法概要,五南,2020年十五版。
(4) 李淑明,民法入門,元照,2020年修訂十三版。
(5) 徐美貞,民法概要,五南,2019年。
其他說明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恕無法扺免本校正規學制畢業學分。
●與課程相關事宜皆透過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電子信箱及手機,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請學員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教師授課內容不得錄音、錄影;亦不可將課程連結與非該班學員分享,如經查證屬實,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