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名學員需先自付全額學分費用,並於完成轉任所需課程學分後,再依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受理學費補助期間內,檢附申請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學分證明、成績證明及繳費收據)向該署提出核給自付費用。
3.參訓學員每次上課皆需由本人親自簽到、簽退,如需請假需填寫請假單,可請假時數為各課程總時數1/3。請假單可於每門課程的[相關資訊]處下載。
4.因故無法依規定取得本校發給之學分證明,恕無法申請學費補助。
5.詳細資訊可參閱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https://www.acs.gov.tw/) 業務專區項下之「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專區」。
請假說明
●期中及期末考試請假需申請補考者,由授課老師決定處理方式。
●學員雖經准假而缺課,但仍須依該科教師授課計畫表之規定作必要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