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預選學士學分班CREDIT COURSE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系預選[學士]學分班( 1122期 )

  • 師資東吳大學各學系教師
  • 課程費用12,000
  • 上課日期2024-02-19
  • 上課時間週一 08:10~22:05、週二 08:10~22:05、週三 08:10~22:05、週四 08:10~22:05、週五 08:10~22:05、週六 08:10~17:00
  • 學分4(下學期)

線上報名:2023-12-18 ~ 2024-01-28

優惠辦法

優惠日期2023-12-18 ~ 2024-01-28 ●新生(或逾1年無修課記錄者)報名優惠日期內可享95折優待。推廣部舊生(1年內有修課記錄者)、本校師生等身份於報名優惠日期內均享9折優待。詳細優惠辦法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
●各班次逾優惠日期後,若尚有名額可以「定價」採「現場報名」方式招收至滿班或開課當日。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報名且成績達一定標準者,可享學分費8成的補助。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請點擊【https://is.gd/Jioi5p】。

  • 課程名稱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系預選[學士]學分班

  • 上課日期

    2024-02-19 ~ 2024-06-22
    週一 08:10~22:05、週二 08:10~22:05、週三 08:10~22:05、週四 08:10~22:05、週五 08:10~22:05、週六 08:10~17:00

  • 課程費用

    原價 12,000

  • 招生名額

    6人(人數未達1人不開班)

  • 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以上資格者。
    ●本課程預報期限:112/12/18~113/01/28。
    ●學分附讀網路預報流程:https://is.gd/SoboWm

  • 適合對象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以上資格,欲考取本校學士班、進修學士班或轉學考者。

課程內容

選課流程 日期時程 注意事項
查詢課程 112/12/18~113/01/28 至[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查詢您欲選修的科目及所屬學系跟開課班別(僅限學系專業科目可開放選修),預選時請先行閱並遵守各學系預選規則。再填寫推廣部的學系學分預選單
課程預選 上傳預報應備資料:至推廣部網頁 進入〔學員專區〕註冊成為會員後再於《學系學分班預選單上傳區》上傳預選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亦可現場繳件。科目名稱相同不得重覆預選。
通知錄取 113/02/01~113/02/19 所有預選需待學系正規生加退選尚有名額後,才會通知是否錄取;符合加選名額,推廣部會以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或電話依序通知,請錄取學員進行繳費。已經額滿無法加選者可改選其他科目,第一次預選在本部所訂預選期限內,因學系額滿改選者仍享有優惠折扣。
繳納學費 通知錄取日~113/02/19 (以繳費通知內時程為主)繳費可至推廣部現場以現金或刷卡繳納,亦可上網繳款,繳費方式可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如未於前述日期繳費者視同放棄,將依序遞補已預選學員。
備   註 1.城中臨櫃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2.詳細收費標準暨優惠繳費方式請詳閱【
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之各項規定。
3.上課日期依本校行事曆授課,所有科目停、補課規定比照本校正規學制辦理,如遇國訂假日或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者,由授課老師自行調節補足上課進度不另行補課。本校保留部分科目的行事依科目實際進行狀況調整之權利。

4.上課日期:113/02/19~113/06/22。雙溪校區位於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城中校區位於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5.上課地點:人文社會學院、外語學院、理學院及資料科學系(日間)科目在外雙溪校區上課,法學院、商學院及資料科學系(碩專班)科目在城中校區上課(但仍以網頁所示該科目上課教室為主);法、商學院大一部分科目在外雙溪校區上課。

教學內容

班別 學士學分班預選規則
中文系 1.無法開放選修:中一A「先秦兩漢文學史」、中一A「魏晉南北朝文學史」、中二A「唐宋文學史」、中二A「元明清文學史」、中二C「詩選及習作」、中二「電視新聞製作」、中三B「詞選及習作」、中三C「詞選及習作」、中三「新聞編採及習作」、中四「東坡詞選」、中四「唐宋詞文化美學」。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最多可抵免10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歷史系 1.無法開放選修:「史學導論」、「史學與社會實踐Ⅰ」、「史學與社會實踐Ⅱ」、「多元學習」。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哲學系 1.無法開放選修:「論文」。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政治系 1.無法開放選修:「實習」、「多元學習」。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社會系 1.無法開放選修:「實習」、「多元學習」、「論文」。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正式生者於本系修讀之學分最多可抵免6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社工系 1.無法開放選修:「方案設計與評估(各組)」、「社會工作實習(一)(二)(三)(四)(各組)」、「社會取向的婚姻與家族治療」、「社會工作中的冒險治療」。
2.條件限制開放選修:
預選科目 限制說明 備註
青少年犯罪與觀護工作 修畢「社會學」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女性主義社會工作 須有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並徵得授課教師同意  
3.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4.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音樂系 所有學士班科目恕無法開放選修。
人權學程 1.無法開放選修:「實習」。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最多可抵免10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師資培育中心 1.可開放選修科目:「社會領域學習概論」、「公民教育」、「地學通論」、「臺灣地理」、「綜合領域活動概論」。
2.條件限制開放選修:教育部規定教育學程的教育專業科目無法開放隨班附讀,但若持有教師證書者,經師資培育中心認定學分不足達可補修標準時,方可隨班附讀,限制前述資格科目如――「教育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行政」、「教育制度與法令」、「學習心理與策略」、「教學原理」、「青少年發展」、「青少年輔導」、「課程發展與設計」、「學習評量」、「班級經營」、「科技、學習與教學」、「人際關係與溝通」、「教育議題專題」、「教師專業發展」、「品德教育」、「教育關懷與實踐」。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英文系 所有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的科目恕無法開放選修。
日文系 1.所有學士班、進修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但報名者須具備報考本校學士班資格者(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2.所選修科目須符合本系科目擋修規定。例:欲選修「日語會話(二)」,須曾修讀「日語會話(一)」。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德文系 1.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但所選修科目須符合本系科目擋修規定及德語能力限制規定。
2.本學系科目有「Ⅰ」跟「Ⅱ」者,須「Ⅰ」修畢後再修「Ⅱ」(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數學系 1.無法開放選修:「專題研究(一)(二)(三)(四)」。
2.條件限制開放選修:
預選科目 限制說明 備註
高等微積分(一) 修畢「微積分」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高等微積分(二) 預修「高等微積分(一)」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代數學(二) 預修「代數學(一)」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代數特論 預修「代數學(二)」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3.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4.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物理系 1.無法開放選修:「普通物理實驗」、「普通化學實驗」、「物理實驗(一)(二)」、「電子學實驗(一)(二)」、「計算機在物理上的應用」、「計算物理(甲)(乙)」、「書報討論(一)(二)」、「專題研究(甲)(乙)(丙)」。
2.條件限制開放選修:
預選科目 限制說明 備註
量子物理 修畢「電磁學」、「應用數學基礎」 須全學年皆修畢,且上學期成績未達50分不得修讀下學期
3.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但科目名稱有進階(一)(二)者,須修完(一)才能修(二),如為全學年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4.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最多可抵免21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化學系 1.無法開放選修:「普通化學實驗(一)(二)」、「普通物理實驗(一)(二)」、「分析化學實驗(一)(二)」、「有機化學實驗(一)(二)」、「物理化學實驗(一)(二)」、「專題研究(一)(二)」、「儀器分析化學實驗」。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微生物系 1.無法開放選修科目:「普通化學實驗」、「普通生物學實驗」、「普通微生物學實驗」、「分析化學實驗」、「普通生物化學實驗」、「微生物生理學實驗」、「細胞學實驗」、「認證微生物學檢驗實驗室實習」、「環境檢驗分析實習」、「微生物遺傳學實驗」、「應用微生物學實驗」、「產學實習」、「書報討論」、「論文(一)(二)(三)」。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心理系 1.無法開放選修科目:「臨床心理見習」、「心理實驗法實驗」、「心理衡鑑」、「心理實驗法」、「諮商實習」、「工商心理專題(二)」、「專題研究」。除前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依規定開放選修。
2.條件限制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預選科目 限制說明 備註
生理心理學 修習「生理學」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發展心理學、知覺心理學、認知心理學、消費心理學、諮商與心理治療之理論與實務、變態心理學、正向心理學 修習「普通心理學」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高等統計、心理測驗 修習「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健康心理學 修習「變態心理學」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兒童心理衡鑑 修習「兒童偏差行為」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成人心理學、兒童偏差行為 修習「發展心理學」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人因設計與管理 修習「知覺心理學」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行為改變技術 須經授課教師同意  
臨床心理治療實務、臨床神經心理學 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兒童偏差行為」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認知神經科學 修習「生理心理學」、「知覺心理學」及「認知心理學」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最多可抵免25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資科系 1.所有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2.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最多可抵免6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法律系 1.無法開放選修科目:法三A「法律服務學習」、法三D「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法四D「證券交易法」、法四A「法律實務實習」及所有英美法、全英語授課等科目。
2.條件限制開放選修:
預選科目 限制說明 備註
民法總則專題、民法債編總論(一)、民法物權(一) 預修民法總則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民法債編總論(二) 預修民法總則及民法債編總論(一)
民法物權(二) 預修民法物權(一)
財產法專題 預修民法債編總論(一)
民法債編各論、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 修畢民法總則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民事訴訟法(一) 修畢民法債編總論(一)及民法債編總論(二)
民事訴訟法(二) 修畢民法債編總論(一)及民法債編總論(二)
預修民事訴訟法(一)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國際私法 修畢民法債編總論(一)及民法債編總論(二)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憲法專題研究、憲法案例解析 修畢中華民國憲法 成績皆須達60分以上
行政法專題研究、行政法案例解析、憲法與行政法綜合研習 修畢中華民國憲法、行政法
刑法總則爭議問題(一)、(二) 預修刑法總則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刑法分則爭議問題 預修刑法分則
民事法綜合研習(一) 預修民事訴訟法(一)
民事法綜合研習(二) 預修民事訴訟法(二)
民事法綜合研習(三)、(四) 預修民事訴訟法(一)及民事訴訟法(二)
證券交易法案例研習 預修證券交易法
刑事訴訟法(二) 預修刑事訴訟法(一)
3.修讀人數未滿之科目可全數受理,但修讀人數已額滿,在教室可容納範圍內,可外加2個名額。
4.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5.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最多可抵免4科8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經濟系 1.無法開放選修科目:企一B「經濟學」、企一C「經濟學」、經二B「個體經濟學」、經四「貨幣理論與政策」、「財政學」(C組)、「健康經濟學」、「機器學習與PYTHON」、「PYTHON基礎程式與經濟應用」、「勞動經濟學」。
2.條件限制開放選修:
預選科目 限制說明 備註
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財政學、國際貿易、國際金融 預修「經濟學」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經濟數學、數理經濟學、計量經濟學 預修「微積分」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3.符合上揭條件與無條件限制科目之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4.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會計系 所有學士班科目恕無法開放選修,請改選「會計學系學士學分專班課程」。
企管系 1.無法開放選修科目:企一B「經濟學」、企一C「經濟學」。
2.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3.日後考取正式生者於本系修讀之學分欲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12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國貿系 1.所有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2.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皆可申請抵免,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財精系 所有學士班科目恕無法開放選修。
資管系 1.無法開放選修科目:「校外實習(一)(二)」、「專題實驗」、「創意思維與創新應用」、「深耕程式設計」。
2.條件限制開放選修:
預選科目 限制說明 備註
資料結構 預修「程式設計」 成績皆須達50分以上
3.除上述所列科目,其餘學士班科目皆採計為考試資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4.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格之用者依學校規定列抵,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商學進修學士班 1.所有進修學士班科目皆可開放選修(凡全學年之科目不開放直接先修下學期)。
2.比照此班各學年入學新生必選修科目表之限制辦理,應先完成預修科目。
3.日後考取本校正式生者,所修學分非採計為考試資格之用者最多可抵免10學分,且須為入學前10年內修得之學分;抵免學分詳細規定請參閱【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及本校教務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若學系訂有科目擋修規定亦須配合。例如:欲選修「日語會話(二)」,須曾修讀「日語會話(一)」(並附證明文件)。

師資說明

東吳大學各學系教師
●授課師資及授課大綱如有異動請至〔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查詢。
●全學年課程未修讀第1學期,不得逕選第2學期課程。
若學系訂有課程擋修規定亦需配合。例:欲選修「日語會話(二)」,需曾修讀「日語會話(一)」。

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退費比例 截止時間 備註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期限 週一至週六上午班10:00前 繳費後至開課日前
週一至週六下午班14:00前
週一至週六晚間班14:00前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期限 週一至週六上午班10:00前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一週
週一至週六下午班14:00前
週一至週六晚間班14:00前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期限 週一至週六上午班10:00前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
週一至週六下午班14:00前
週一至週六晚間班14:00前
 
報名須知

●隨班附讀即與本校正規學士班或進修學士班學生一起上課,詳細課程資訊請至〔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查詢您欲選修科目,再至推廣部填寫學系學分預選單進行預選,因部分學系訂有課程選修規則,如無法遵守各學系規定恕無法受理報名。預選表中所需科目代碼及教室位置請參考前述網頁〔課程表使用說明〕。
●預選前詳閱此網頁【教學內容】中各學系預選規則,亦可至【相關資訊】中下載當期『招生簡章』詳閱之。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欲報名新生請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各學系須備證明(依各學系預選規則所示)、1吋照片2張,以及『
學系學分預選單』(舊生僅須備此單)等,再上傳報名應備資料至推廣部網頁進入〔學員專區〕於《學系學分預選單上傳區》上傳報名應備資料,包括預選單、學歷證件、身分證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
●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期繳費、當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延期或轉讓上課。
●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
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網路繳費:收到繳費通知者請先至推廣部官網註冊登入會員後,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上方【我要報名】進行線上報名。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收費標準

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自行購買。

課程注意事項

●修課教室請自行至〔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查詢。
●隨班附讀請關注選修學系之相關公告,如有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訊息皆以授課教師之公告為準;另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
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以免錯漏重大訊息。
●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施行,本校校園全面禁菸,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課程證明

● 本課程結束後會給予成績及格學員中文版各一份成績單及學分證明,推廣部會以手機簡訊方式通知領取,如領取後遺失或另有他用,請再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單置於〔學分班課程〕中『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
●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本學期停課日期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班授課期間停課日期
●113/02/28(週三)二二八紀念日放假
●113/04/01~04/07(週一~週日)東吳學術交流週暨民族掃墓節連假
●113/05/01(週三)勞動節放假
●113/06/10(週一)端午節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