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分專班CREDIT COURSE

民法概要(A)_[實體與遠距同步]( 1141期 )

  • 師資本校陳旺聖老師
  • 課程費用9,000
  • 上課日期2025-09-10
  • 上課時間週三 18:25~21:10
  • 學分3(上.單)

線上報名:2025-07-28 ~ 2025-09-07

優惠辦法

優惠日期2025-07-28 ~ 2025-08-25 ●新生(或逾1年無修課記錄者)報名優惠日期內可享95折優待。推廣部舊生(1年內有修課記錄者)、本校師生等身份於報名優惠日期內均享9折優待。詳細優惠辦法請參閱學分班報名須知。
●各班次逾優惠日期後,若尚有名額可以「定價」採「現場報名」方式招收至滿班或開課當日。【遠距教學】課程逾網路報名日期雖未額滿,皆不再接受報名。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報名且成績達一定標準者,可享學分費8成的補助。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須知請點擊【https://is.gd/Jioi5p】。
●於114/07/28~114/08/25報名優惠日期內輸入折扣優惠碼:1141CREDIT,再折500元。

  • 課程名稱

    民法概要(A)_[實體與遠距同步]

  • 上課日期

    2025-09-10 ~ 2026-01-07
    週三 18:25~21:10

  • 課程費用

    原價 9,000

  • 上課地點

    城中校區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 招生名額

    50人(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 報名資格

    ●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資格者。
    如欲參與參與〔不動產估價師〕證照考試者,需專科畢業以上學歷。
    ● 欲參與估價師國考者,亦可選修【會學班】的「會計學一」、「稅務法規」;【地政士班】的「土地法」、「土地稅法規」、「土地登記實務」等課程。
    ●本課程報名折扣優惠期限:114/07/28~114/08/25。於此期限內報名輸入折扣優惠碼:1141CREDIT,再折500元。
    ●學分專班網路報名流程:https://is.gd/5Xw7Vj

  • 適合對象

    如有志參與不動產估價師等國家考試者(需大專以上學歷),但本身並非相關科系畢業,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相關科目6科,合計18學分以上(每一學科至少採計3學分),經授課教師依規定給予及格分數,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才能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查詢 http://www.exam.gov.tw(請選取「法規動態」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

課程內容

本學期停課日期

●12/24(平安夜)

課程介紹

民法概要,是國家考試的考科之一,得以概觀之方式瞭解我國民法體制之構成。
為使修課同學有效率、有興趣學習民法,教學與學習上,則須有其一套方法。授課教師將以案例導向為探索民法之出發點,以系統講授、輔以討論之方式,對於抽象之民法規範(法律概念)、搭配日常生活及司法裁判之相關案例,予以具體化之解說及剖析。
透過本課程之進行,或得以幫助修課同學達到以下之學習目標:
序號 學習目標
一、
理解民法之脈絡發展、編制體例及其規範意義。
二、
理解民法學於法之適用形成之民法學方法論。
三、
理解民法所形成之法規範(規則)內容及其基本概念。
四、
瞭解民法於社會生活之實際運用。
五、
具有一定分析實例(紛爭事實)及發現爭點之能力。
六、
具有相當程度之法律思維,包括奠定請求權基礎之思考模式,以及體系化之學習思維。
七、
對於未來準備國家考試有所助益。

課程大綱

人類生活與民事法律息息相關,以人之一生而言,舉凡出生、死亡、飲食、搭乘交通工具、購物(生活用品、汽車、機車、不動產等)、租屋、車禍、就業、商業行為、財務周轉、訂(結)婚、生兒育女、遺產繼承等事宜皆於民法有所規範。
我國民法為五編制之體例,分別為總則編(第1條至第152條)、債編(通則第153條至第344條、各種之債第345條至第756條之9)、物權編(第757條至第966條)、親屬編(第967條至第1137條)、繼承編(第1138條至第1225條),乃以人民私法上之權利義務關係為規範核心。
透過「民法概要」3學分之課程,將以體系化之思維,就民法之整體面貌及其重要觀念進行介紹,尤以權利之主體、權利之客體、權利之變動、權利之行使所形成之軸線為扼要之講解,且就常
見之案例進行分析。
本課程之內容,主要如下:
序號 課程內容
1.   建構法律、民法概要之體系;
2.   權利體系、自然人(權利主體1);
3.   法人(權利主體2);
4.   權利客體、法律行為;
5.   代理、時效制度;
6.   契約法總論;
7.   有名契約(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借貸、僱傭、委任、居間、合夥);
8.   債之發生原因(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9.   債之標的、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移轉、消滅;
10. 物權通則、所有權(不動產所有權、共有)、占有;
11. 用益物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典權);
12. 擔保物權(抵押權);
13. 身分關係(親屬編之夫妻財產制、繼承編之遺產繼承)

考核方式與比例

本課程採取多元評量之方式,以利達到學習目標:期中考25%、期末考35%、出缺席10%、課堂參與(筆記)20%、作業10%。

教材資訊

1. 上課指定教材
    (1) 教師自編講義。
    (2) 李淑明,民法基礎五講,元照,最新版(請以授課前最新版本為準)。
    (3) 新學林綜合小六法(最新版)。
建議於確認開課後再行購書,如因故未開班或更換教材,退換貨等相關問題,請自行向廠商確認。
2. 其他參考書
    (1) 陳聰富,民法概要,元照,2021年修訂15版。
    (2) 鄭冠宇,民法概要,新學林,2021年。
    (3) 詹森林、馮震宇、林誠二、陳榮傳、林秀雄,民法概要,五南,2020年十五版。
    (4) 李淑明,民法入門,元照,2020年修訂十三版。
    (5) 徐美貞,民法概要,五南,2019年。
    (6) 其他「民法概要」之相關專書及論文。


其他說明

此科目為單學期成績及格可取得學分證明課程;恕無法扺免本校正規學制畢業學分。
●與課程相關事宜皆透過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電子信箱及手機,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請學員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教師授課內容不得錄音、錄影;亦不可將課程連結與非該班學員分享,如經查證屬實,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教學內容

授課方式

全程採同步遠距教學方式授課,不用到校面授或應試,學員缺課恕不提供補課。師生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且課程時數1/2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如教師於課堂中另有授課方式規定,以授課教師講解為據。

軟體需求

●遠距課程將使用東吳大學「暢課平台(TRONCLASS)」以及「Microsoft Teams」,上課前會由課程承辦提供相關操作說明,有興趣參與課程學員亦可先熟悉軟體操作方式。
●本課程將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為維護上課品質,上課期間請於網路訊號暢通之處進行!請先自行評估網路及設備是否可行,再進行報名。


硬體需求

✘ 不建議使用發散式喇叭收聽課程。
✘ 不建議使用手機話筒或電子裝置之內建麥克風
✔ 建議以筆記型電腦進行課程
✔ 強烈建議使用附麥克風式耳機,以保持課程中通話順暢
✔ 課程進行期間「請不要使用」公共場所提供之Wi-Fi,以維持課程順利進行。


重要訊息

●與課程相關事宜皆透過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電子信箱及手機,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請學員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教師授課內容不得錄音、錄影;亦不可將課程連結與非該班學員分享,如經查證屬實,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師資說明

本校陳旺聖老師
學歷:中國文化大學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候選人 
經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講師、中國文化大學校友會理事
專長:民法物權、民法總則、民事財產法、都市更新法制、法學方法論

備註

退費時程(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如未開班則全額退費)

退費比例 截止時間 備註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期限 114/09/10(三)19:00前 繳費後至開課日前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期限 114/09/17(三)19:00前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一週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期限 114/10/22(三)19:00前 開始上課未達全期1/3

報名須知

●學分班當期招生簡章有詳細排課資料及各項規定,請至【相關資訊】中當期『招生簡章』下載參閱。
●課程如遇主管機關限制,須停課或無法以現場授課方式上課時,皆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無法配合欲退費者依教育部所訂退費規則辦理。

●新生報名請準備報名應備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初會成績單(報名會計學分班者)、1吋照片2張,以及『學分專班報名註冊暨選課單』(舊生僅需填寫此單)等,並詳閱招生簡章內的【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
●報名繳費後請上傳您的報名應備資料,請參閱[
報名註冊暨選課單上傳區]。
●選修學士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18學分為原則;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每學期累計修習之學分至多以修9學分為原則。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均需當學期繳費、當學期上課,繳費後恕無法辦理延期或轉讓上課。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後如欲辦理轉班、退費等異動,請參閱修讀學分班注意事項辦理。


繳費方式

●網路繳費:收到繳費通知者請先至推廣部官網註冊登入會員後,再至《學分班課程》點選課程上方【我要報名】進行線上報名。優惠期間系統會自行計算折扣,費用可以線上刷卡或虛擬帳號繳款,選擇虛擬帳號繳費時,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對應一筆報名資料),再持此帳號進行匯款。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mail或至學員專區查詢報名資訊,請確認課程資訊是否正確,開課當日攜身分證件至櫃檯領取收據,新生需再繳交1吋照片2張。
●臨櫃繳費:舊生出示身分證件與優待證明;新生備齊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其他證明文件、1吋照片2張與優待證明,現場一次繳清學費,領取收據,付費方式可採:現金、刷卡等。城中校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08:40~19:00;週六08:40~14:00;週日不辦公。

 
 收費標準

學士學分班每1學分為3,000元,本校僅收取學分費,學分費不含書籍、教材費及成績證書郵寄費等,各課程指定用書請依教師規定自行購買。

課程證明

●課程結束符合學分證明取得資格規定者,推廣部會印製一份中文版的成績單及學分證明給學員,領取說明請詳閱[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學分班學員領取學期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流程說明]。如領取後遺失或另有他用,請再繳交申請費用辦理補發,申請表置於網頁〔學分班課程〕→『學分班相關表單-東吳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各類證明申請表』處。
●如為公務人員修畢之課程取得及格成績者,可至本部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護照」(學分班均以學分數登載)。


注意事項

●實體上課教室請於上課前一天至「東吳大學推廣部官網首頁」之〔最新消息〕查看。
●為免課程期間太頻繁打擾學員,訊息通知事項以不開班、教室異動、停課、調課等重大事項為主,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您本人的電話及Email(可登入至〔學員專區〕→「學員資料修改」更新資訊);其餘網頁既定之公告事項(如:開課日期、報名日期、或已公告周知之國定假日或停課時間)則不發送通知,請學員逕行留意網頁公告。
●本課程為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僅授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管道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學員如須請假,請填寫[
東吳大學推廣教育教育學分班學員請假單]寄到E-mail:meichi@scu.edu.tw,推廣部再轉寄授課老師留存。
●配合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施行,本校全面禁菸,並將於行政院公告之修正施行日全面撤除校內吸菸區。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學分班學員在本校修業期間,如有不當言行影響教師授課、其他學員或行政規定者,一經舉發即取消其修讀資格。
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您的學號、選課及成績。學分班學員學號與推廣部報名系統的「會員學號」不同,請另行查閱。
重要說明
●考試院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估價師考試規則第五條: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不動產估價(理論)或土地估價(理論)及不動產估價實務二學科,及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六科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
(一)不動產法領域相關課程:包括土地徵
收、規畫法規或都市(及區域)計畫法規或不動 
產開發與管理法、不動產法規或土地法規、租稅法或稅務法規或不動產稅(法)或土地稅(法)、不動產交易法規、不動產經紀法規、民法或民法概要或民法物權、土地登記(實務)、不動產估價法規或估價技術規則。
(二)土地利用領域相關課程:包括不動產開發或土地開發(與利用)或土地利用、地使用計畫(與管制)或土地(分區)使用管制、都市計劃(概論)或區域及都市計畫(概論)、土地重劃或市地重劃或農地重劃、都市更新、建築法(規)或營建法(規)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學)概論或結構學、建築構造(與施工)或建築設計或建築技術或基礎工程或鋼筋混凝土(設計及施工)、地籍管理、建築(改良)物估價、農作(改良)物估價、特殊土地估價、施工(與)估價或施工計畫與估價或工程估價或土木工程估價或營建工程估價。
(三)不動產投資與市場領域相關課程:包括不動產(經營)管理或土地(經營)管理或建築(經營)管理、不動產投資(與管理)、不動產市場或不動產市場分析或不動產市場研究或不動產市場調查與分析、不動產金融或土地金融、(不動產)財務分析、(不動產)財務管理、會計學、統計學。
(四)不動產經濟領域相關課程:包括不動產經濟分析或土地經濟(理論)與分析、經濟學或總體經濟學或個體經濟學、不動產經濟學或土地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