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須知NOTES FOR REGISTRATION
109年2月經常班報名須知
經常班包含以下班別之課程:
日文班、韓文班、英文班、德文班、西班牙文班、法文班、印尼文班、泰文班、越南文班、緬甸文、文化班、企貿班、數位人才學苑、雙溪學苑。
本期課程標準期間:
⇒109年2月7日(五)至109年4月11日(六)
報名優惠期間:
108年12月21日(六)至109年1月2日(四)
請參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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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轉班受理時間:109/01/09~109/02/21辦公時間
本期已達開班人數且上課週數為八週之班別退費時間請依下表為準【週日恕不受理轉班、退費等申請】:
1 學費不包含教材費,請依各班網頁公告之相關資訊自行購書。
2 凡遇國定假日放假一天,課程皆已順延或擇期補課。
3 經常班課程如遇台北市政府宣佈停班,另擇適當時間實施補課,補課時間另行公布周知。
學分班課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4 本校推廣部課程皆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得於結業後一年內自行付費申請本校推廣教育修讀證明,逾期恕不發放。
此修讀證明非學分證明,不得據以申請抵免學分。
5 若課程未達開班標準,本校推廣部有權決定不開班,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6 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7 上課教室排定後,本校保留更換教室之權益。亦保留過濾學員、因故臨時停課等之權益。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8 本校已於97年1月起依行政院公告之菸害防制法訂定相關規範,並依法施行。
9 凡報名本校推廣教育課程,需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供本校推廣部作為業務範圍內運用。本校保證不會將學員個人資料提供未經學員授權之第三方使用。
日文班、韓文班、英文班、德文班、西班牙文班、法文班、印尼文班、泰文班、越南文班、緬甸文、文化班、企貿班、數位人才學苑、雙溪學苑。
本期課程標準期間:
⇒109年2月7日(五)至109年4月11日(六)
報名優惠期間:
108年12月21日(六)至109年1月2日(四)
部分課程時間略有不同,請以各班簡章刊載內容為準
★逾期恕不折扣,各班別之折扣方式請參見各班簡章
★逾期恕不折扣,各班別之折扣方式請參見各班簡章
請參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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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轉班受理時間:109/01/09~109/02/21辦公時間
本期已達開班人數且上課週數為八週之班別退費時間請依下表為準【週日恕不受理轉班、退費等申請】:
課程開課時間 |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
上課日期 | |
109.02.10週一 | 上午 課程 |
109.02.10 10:00前 |
109.02.17 10:00前 |
109.03.02 週一 19:00前 |
109.02.10~109.04.06,8次。 (03/30學術交流週停課) |
晚上 課程 |
109.02.10 19:00前 |
109.02.17 19:00前 |
|||
109.02.11週二 | 上午 課程 |
109.02.11 10:00前 |
109.02.18 10:00前 |
109.02.11~109.04.07,8次。 (03/31學術交流週停課) |
|
晚上 課程 |
109.02.11 19:00前 |
109.02.18 19:00前 |
|||
109.02.12週三 | 上午 課程 |
109.02.12 10:00前 |
109.02.19 10:00前 |
109.02.12~109.04.08,8次。 (04/01學術交流週停課) |
|
晚上 課程 |
109.02.12 19:00前 |
109.02.19 19:00前 |
|||
109.02.13週四 | 上午 課程 |
109.02.13 10:00前 |
109.02.20 10:00前 |
109.02.13~109.04.09,8次。 (04/02學術交流週停課) |
|
晚上 課程 |
109.02.13 19:00前 |
109.02.20 19:00前 |
|||
109.02.07週五 | 上午 課程 |
109.02.07 10:00前 |
109.02.14 10:00前 |
109.02.07~109.04.10,8次。 (02/28和平紀念日停課、 04/03學術交流週停課) |
|
晚上 課程 |
109.02.07 19:00前 |
109.02.14 19:00前 |
|||
109.02.08週六 | 上午 課程 |
109.02.08 10:00前 |
109.02.22 10:00前 |
109.02.08~109.04.11,8次。
(02/15全國補上班日停課、
04/04學術交流週停課)
|
|
下午 課程 |
109.02.08 14:00前 |
109.02.22 14:00前 |
|||
109.02.09週日 |
週日 課程 |
109.02.08 14:00前 |
109.02.22 14:00前 |
109.02.09~109.03.29,8次。 |
注意事項
1 學費不包含教材費,請依各班網頁公告之相關資訊自行購書。
2 凡遇國定假日放假一天,課程皆已順延或擇期補課。
3 經常班課程如遇台北市政府宣佈停班,另擇適當時間實施補課,補課時間另行公布周知。
學分班課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4 本校推廣部課程皆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得於結業後一年內自行付費申請本校推廣教育修讀證明,逾期恕不發放。
此修讀證明非學分證明,不得據以申請抵免學分。
5 若課程未達開班標準,本校推廣部有權決定不開班,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6 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7 上課教室排定後,本校保留更換教室之權益。亦保留過濾學員、因故臨時停課等之權益。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8 本校已於97年1月起依行政院公告之菸害防制法訂定相關規範,並依法施行。
9 凡報名本校推廣教育課程,需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供本校推廣部作為業務範圍內運用。本校保證不會將學員個人資料提供未經學員授權之第三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