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須知NOTES FOR REGISTRATION
108年5月經常班報名須知
經常班包含以下班別之課程:
日文班(不含專修班)、韓文班、英文班、德文班、西班牙文班、法文班、印尼文班、泰文班、越南文班、緬甸文、文化班、企貿班、數位人才學苑、雙溪學苑。
本期課程標準期間:
⇒108年5月20日(一)至108年7月14日(日)
報名優惠期間:
108年4月27日(六)至108年5月8日(三)
請參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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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轉班受理時間:108/05/13~108/06/03辦公時間
本期已達開班人數且上課週數為八週之班別退費時間請依下表為準【週日恕不受理轉班、退費等申請】:
1 學費不包含教材費,請依各班網頁公告之相關資訊自行購書。
2 凡遇國定假日放假一天,課程皆已順延或擇期補課。
3 經常班課程如遇台北市政府宣佈停班,另擇適當時間實施補課,補課時間另行公布周知。
學分班課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4 本校推廣部課程皆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得於結業後一年內自行付費申請本校推廣教育修讀證明,逾期恕不發放。
此修讀證明非學分證明,不得據以申請抵免學分。
5 若課程未達開班標準,本校推廣部有權決定不開班,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6 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7 上課教室排定後,本校保留更換教室之權益。亦保留過濾學員、因故臨時停課等之權益。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8 本校已於97年1月起依行政院公告之菸害防制法訂定相關規範,並依法施行。
9 凡報名本校推廣教育課程,需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供本校推廣部作為業務範圍內運用。本校保證不會將學員個人資料提供未經學員授權之第三方使用。
日文班(不含專修班)、韓文班、英文班、德文班、西班牙文班、法文班、印尼文班、泰文班、越南文班、緬甸文、文化班、企貿班、數位人才學苑、雙溪學苑。
本期課程標準期間:
⇒108年5月20日(一)至108年7月14日(日)
報名優惠期間:
108年4月27日(六)至108年5月8日(三)
部分課程時間略有不同,請以各班簡章刊載內容為準
★逾期恕不折扣,各班別之折扣方式請參見各班簡章
★逾期恕不折扣,各班別之折扣方式請參見各班簡章
請參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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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轉班受理時間:108/05/13~108/06/03辦公時間
本期已達開班人數且上課週數為八週之班別退費時間請依下表為準【週日恕不受理轉班、退費等申請】:
課程開課時間 |
退所繳費用之
九成 |
退所繳費用之
七成 |
退所繳費用之
五成 |
上課日期 | |
108.05.20週一 | 上午 課程 |
108.05.20 10:00前 |
108.05.27 10:00前 |
108.06.10 19:00前 |
108.05.20~108.07.08,8次。 |
晚上 課程 |
108.05.20 19:00前 |
108.05.27 19:00前 |
|||
108.05.21週二 | 上午 課程 |
108.05.21 10:00前 |
108.05.28 10:00前 |
108.05.21~108.07.09,8次。 | |
晚上 課程 |
108.05.21 19:00前 |
108.05.28 19:00前 |
|||
108.05.22週三 | 上午 課程 |
108.05.22 10:00前 |
108.05.29 10:00前 |
108.05.22~108.07.10,8次。 | |
晚上 課程 |
108.05.22 19:00前 |
108.05.29 19:00前 |
|||
108.05.23週四 | 上午 課程 |
108.05.23 10:00前 |
108.05.30 10:00前 |
108.05.23~108.07.11,8次。 | |
晚上 課程 |
108.05.23 19:00前 |
108.05.30 19:00前 |
|||
108.05.17週五 | 上午 課程 |
108.05.17 10:00前 |
108.05.24 10:00前 |
108.05.17~108.07.12,8次。 | |
晚上 課程 |
108.05.17 19:00前 |
108.05.24 19:00前 |
|||
108.05.25週六 | 上午 課程 |
108.05.25 10:00前 |
108.06.01 10:00前 |
108.05.25~108.07.13,8次。 | |
下午 課程 |
108.05.25 14:00前 |
108.06.01 14:00前 |
|||
108.05.26週日 |
週日 課程 |
108.05.25 14:00前 |
108.06.01 14:00前 |
108.05.26~108.07.14,8次。 |
注意事項
1 學費不包含教材費,請依各班網頁公告之相關資訊自行購書。
2 凡遇國定假日放假一天,課程皆已順延或擇期補課。
3 經常班課程如遇台北市政府宣佈停班,另擇適當時間實施補課,補課時間另行公布周知。
學分班課程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4 本校推廣部課程皆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得於結業後一年內自行付費申請本校推廣教育修讀證明,逾期恕不發放。
此修讀證明非學分證明,不得據以申請抵免學分。
5 若課程未達開班標準,本校推廣部有權決定不開班,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6 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7 上課教室排定後,本校保留更換教室之權益。亦保留過濾學員、因故臨時停課等之權益。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8 本校已於97年1月起依行政院公告之菸害防制法訂定相關規範,並依法施行。
9 凡報名本校推廣教育課程,需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供本校推廣部作為業務範圍內運用。本校保證不會將學員個人資料提供未經學員授權之第三方使用。